诗意春秋032|畏天之威,于时保之

鲁文公二年,公元前625年,鲁文公要娶个姜氏齐国的女子结婚,鲁国派公子姬遂到齐国下聘礼。

《春秋》的记载是:

公子遂如齐纳币。

《春秋左传》对这件事的解释是:

襄仲如齐纳币,礼也。凡君即位,好舅甥,修婚姻,娶元妃以奉粢盛,孝也。孝,礼之始也。

襄仲就是公子遂。居东门,谥襄,兄弟中排第二,故称东门襄仲。襄仲到齐国去送聘礼,合乎礼仪。凡国君即位,巩固舅甥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商量婚姻之事,娶原配夫人一起主持祭祀,这是孝道。孝道,这是礼的开始。因为鲁文公是第一次结婚或者说娶第一个妻子,所以《左传》说是“娶元妃”。

《春秋公羊传》解释说:

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丧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则何讥乎丧娶?三年之内不图婚。吉禘于庄公讥,然则曷为不于祭焉讥?三年之恩疾矣,非虚加之也。以人心为皆有之。以人心为皆有之,则曷为独于娶焉讥?娶者,大吉也,非常吉也。其为吉者主于己,以为有人心焉者,则宜于此焉变矣。

纳币例所不书,此处为何书?是讥刺。讥刺什么?讥刺居丧期间娶亲。迎娶之事在三年丧期之外,为何还要讥刺丧中娶妻?三年之内,不能图计婚娶。闵公吉禘于庄公,《春秋》讥刺之,那么为何不在文公行祫祭时讥刺?孝子服丧三年以报答父母之恩,心情沉痛。这不是虚加的,而是认为人心都有的。以为人心都有沉痛报恩之心,那么为何独独讥刺丧中娶亲?娶亲是大吉之事,还不是一般的吉事。娶亲之为吉事,吉在已身,认为只要有良知的人,在他人提及自己的婚事时,就应该悲忧哭泣,何况自己图计纳币成婚。

《春秋穀梁传》对此没作解释。

四年春,公元前623年,鲁文公娶来了这位姜姓女子。《春秋》的记载是:

夏,逆妇姜于齐。

围绕这一件事,“春秋三传”各有不同的解释。

《春秋左传》的解释是:

逆妇姜于齐,卿不行,非礼也。君子是以知出姜之不允于鲁也,日:“贵聘而贱逆之,君而卑之,立而废之,弃信而坏其主,在国必乱,在家必亡。不允宜哉?《诗》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敬主之谓也。”

卿不行,就是指鲁国不派卿而只派地位较低的大夫去迎接。不允于鲁,就是不终于鲁的意思。文公十八年,姜氏之子被杀,自己归于齐,这里的“允”即终的意思。两年前,鲁文公二年,鲁国是派了公子姬遂到齐国送聘礼的,是贵聘,现在派一般的大夫去迎娶,因此说是贱逆。逆是古代常用的一个词,是迎的意思,如迎接客人的旅店叫逆旅。国君之妻叫小君,《论语》专门有记录,但有人认为那一章其实是一则笔记,后人误当作了《论语》的正文了。“主”是内主,夫人是宫内之主,所以称内主。

《左传》认为,鲁国派到齐国迎娶姜氏的,不是卿一级的官员,而只是地位较低的大夫,这是不符合礼制的。君子因此知道姜氏不会终老于鲁国,说:“以尊贵的级别送聘礼而用低贱的级别去迎娶,身份是小君却又轻视她,这等于是立了她又废了她,抛弃了信用且损害了内主的身份。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国内,必定引起动乱;如果发生在卿大夫家,必定会亡家。不终老于鲁,也是必然的了。《诗》说:‘畏天之威,于时保之。’说的是内主也要敬重。”

《春秋公羊传》解释说:

其谓之逆妇姜于齐何?略之也。高子日:“娶乎大夫者,略之也。”

《春秋》书中,鲁国国君迎娶夫人,有“逆女”与“夫人至”两个步骤,大概相当于现在订婚和结婚。宣公元年,“公子遂如齐逆女”,三月,“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这里文公娶女于齐国大夫,故省略文辞,将“逆女”与“夫人至”共文,书“逆妇姜于齐”。高子是《公羊传》著于竹帛前的先师。高子说“娶乎大夫者”,是指文公这次娶的是齐国大夫之家的女子。古时诸候以下的婚烟,应门当户对,大夫之女卑贱,不可以奉宗庙,所以简略记之。

《春秋穀梁传》的解说是:

其曰妇姜,为其礼成乎齐也。其逆者谁也?亲逆而称妇,或者公与?何其速妇之也?曰,公也。其不言公,何也?非成礼于齐也。曰妇,有姑之辞也。其不言氏何也?贬之也。何为贬之也?夫人与有贬也。

经文说“妇姜”,因为婚礼在齐国就举行了。是谁去迎娶的呢?亲自去迎娶才称“妇”,或许就是鲁文公?为什么这么快就称她为妇?回答说,因为是鲁文公去迎娶的。经文不称“公”,为什么呢?是指责在齐国完成婚礼。称“妇”,是表明有婆婆的言辞。经文为什么只说“姜”不说“氏”呢?是为了贬低她。为什么贬低她呢?作为夫人要与国君一起被贬低。

《春秋左传》关于这件事的记载,引用了“畏天之威,于时保之”这句诗。这句诗出自现存《诗经・周颂・我将》,全诗是:

我将我享,维羊维牛,维天其右之。

仪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伊嘏文王,既右飨之。

我其凤夜,畏天之威,于时保之。

这首诗里几个重点词语的意思分别是:将:奉上。享:祭献。右:通”佑”,保佑。仪式刑:三字平列,都是效法的意思。典:典章制度。靖:平定,治理。伊:发语词。嘏(jia):通“假”,伟大。飨:受食,这里是说文王配上帝维食。夙夜:早晚,指周王勤政。于时:于是。

历史上研究《诗经》的人认为,这是周王祭天而以文王配享的诗。《毛诗序》说:“《我将》,祀文王于明堂也。”方玉润《诗经原始》认为此说不够准确,应改为“祀帝于明堂,而以文王配之也”,并解析说:“首三句祀天,中四句祀文王,末三句则祭者本旨,宾主次序井然。”

这首诗大概的意思是:

奉上祭品献神灵,祭品有牛还有羊,祈求上天佑周邦。

效法文王的典章,日日谋求安四方。伟大文王英名扬,配祀上帝祭品享。

我们早晚勤努力,遵循天道畏天威,才能保有我周邦。

《左传》为什么会引用这一句诗呢?通过考察三传的不同记载,我们可以这样说:鲁文公在他的老爹鲁僖公死后第二年就准备娶媳妇,而且还下了聘礼,《左传》没说在他在服丧三年之内准备娶媳妇是错的这件事,只说娶媳妇下聘礼是对的,但《春秋公羊传》不这样认为,他认为下聘礼这样的事,《春秋》一般是不记载,《春秋》记载了这件事,就是讽刺鲁国君臣不守礼,三年丧期之内竟然准备娶媳妇还下了聘礼。等到娶了媳妇,“三传”都认为《春秋》记载的,是批评鲁国和鲁文公娶的是齐国大夫之女,而且只派大夫去迎娶,是不合礼的。

“畏天之威,于时保之”的意思,就是只有遵循天道、畏天威,守礼,才能保有家邦。而鲁国、鲁文公不守礼,这怕是违反了天意的,所以引用对其进行批评。

【本文是读书笔记。参考书目:中华书局“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春秋穀梁传》《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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