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五岁的时候,隔壁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姐姐来我家里玩。她问我家里大人在不在,我想,十五岁的我已经是大人了,我每次都回答她有。直到有一天我送爸爸妈妈出门的时候,她刚好站在她家门口,看着我爸妈离开了家。
她又问我:“你家里大人在不在?”
我想,十五岁已经是大人了,我就说,“在。”
她那时候穿着白色连衣裙,来到我面前,她比我还高一点点,但我站在门槛上,所以我们是平视的。她问我谁在家,我说我在。
她问我大人呢,我说,我就是大人。
她问我可不可以来我家玩。她又说她才是大人,我还只是小孩。
我看着她高高瘦瘦的身体,突出的锁骨,连衣裙露出来整个肩,确实不是个小孩子。但是我不知道她多大,我看到她的连衣裙在她的胸上贴出了轮廓。我想,家里现在真的有大人了。而且,在两小时后,我也真的成为大人了。
我们玩游戏看电视,游戏的惩罚是输了的一方要被打屁股。她很快就输了,我不太敢打,她也没有让我打,所以游戏就不再进行了。她突然问我喜不喜欢吃黑森林蛋糕,我没有听过这种东西,但我想她是饿了,可我家里只有旺旺仙贝,我说我家里只有旺旺。她说我就像一条小狗,喜欢汪汪。我有点生气,但还是拿来了旺旺仙贝,可她说她不喜欢吃。
她说她有黑森林蛋糕,问我想不想吃,我听这名字,总觉得是很苦的东西,就跟生活一样,很苦,但上瘾。而且我还在生气,我说黑森林蛋糕我不吃。
她突然抱住了我,我这才发现,原来女孩子的胸是软的,而且还是热的。
她跟我说,“不可以说不吃黑森林蛋糕哦。”
十年后,他最喜欢的衣服是白色连衣裙,最喜欢的食物是黑森林蛋糕。
这座城市里的黑森林蛋糕几乎都被他尝遍了,几乎每一家甜品店都会做黑森林蛋糕,但是没有一家的黑森林蛋糕是苦的,他最喜欢一家叫做baca的蛋糕店,因为只有这家店的店员不会把他蛋糕做苦一点的要求当做耳旁风,这让他觉得自己被这家蛋糕店深爱着,那么他也应该深爱这家蛋糕店。
二十一岁后,每一个晴朗的周二下午三点半,他都要来点一个苦一点的黑森林蛋糕,用手机拍张一样角度的照片,然后四点前吃完。三 年了,这家店的黑森林蛋糕用的料越来越丰富,但是蛋糕却越来越小了,但三年前他吃不完的蛋糕,现在能吃完了,他也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二十五岁的一个晴朗的周二下午,我第一次没有四点前吃完蛋糕。
在我走进蛋糕店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那个穿红色风衣的女人。红色风衣本来就像枫糖一样引人注目,何况她还有着大波浪长发与烈焰红唇,可惜差了个墨镜,以及一条足够紧身的裤子。一个月我会来baca蛋糕店四次,总是能遇到她至少三次。如果遇到雨天我只来三次,也总是能遇见她三次。我心里已经叫她三次小姐,不知道她是不是叫我三次先生。
这一次是第一次一前一后进店,我猜她会找我说话。在点单的柜台前说话,会比在餐桌上自然得多,我想,餐桌上享用黑森林蛋糕的时候被打扰,是一种亵渎。
我知道她有在注意我,在刚刚走进来的五步路里,她的眼睛瞄了我三次,果然是三次小姐。我为什么知道?因为我一直在看着她,她的眼睛每一次都会与我对视。
“这么巧?”她开口了,我差点没听到。非常俗套的开场白。
“我是固定时间来的,只要你随机的次数大了,我们的相遇就会成为既定事件。一个黑森林,麻烦加苦。”我知道她会很在意,但我并不是为了这个。人与人的对话永远是随机事件,我们从来无法猜测你面对的下一句话是什么。
“这次我不想一个人吃了,跟你吃你有意见吗?”
真是可惜,如果她带着墨镜,我就没办法看到她的眼睛,就可以拒绝这样的要求了。
我并不在意她吃的是什么,但面对着一个女人吃黑森林蛋糕,让我有种出轨的感觉。
“我感觉我问你为什么固定时间来这里吃,你大概不会跟我说吧?”
“或许你问我为什么加苦会更好一点。”
“那你为什么加苦?”
“我喜欢。”
“我猜到你会这么说了。”
“为什么?”
“你看着不平易近人。”
“那你为什么还来跟我说话?”
“因为我喜欢。”
我嘴里的黑森林,第一次散发出如此香浓的酒味,可惜,并不是苦味。如果这时候有冲击大脑的苦味让我吐出来,也好过我无言的吞咽。戏剧的狼狈还能收场,无声的狼狈就让人无处遁藏。
“你跟我一样好看。”
能从女生嘴里得到这样的评价,大概是最高级的了。这也是一盘珍馐,但我无心将它咽下。
“我能吃一口你的黑森林吗?”
“或许不能。”
“你说了或许。”
“大多数人不喜欢苦味。”
“我只是想试试你加到了多苦。”
我用叉子挖了一块,送到她嘴边。
她的皱眉,大概是那天最好看的画面。
“这根叉子你吃过了,上面都是你的唾液。人类热衷于交换唾液,”我把叉子放进嘴里,来来回回舔干净,“这次就让叉子当个媒人,祝我们的舌头喜结良缘。”
我的话并没有让这个女人表情有所变化,她说我有特殊的味蕾,或许是这天底下第一个可以接受她做的菜的人,所以她希望我可以去她家里做客,吃她煮的鸡翅。
真是可惜,如果她戴着墨镜,我就没办法看到她的眼睛,就可以拒绝这样的要求了。
我第一次没有给黑森林拍照,第一次没有四点前吃完蛋糕。
二十五岁的一个晴朗的周二傍晚,我第一次吃到这么难吃的鸡翅。
烤出来的鸡翅品相完好,我在她的冰箱里搜出了一瓶啤酒。
她真的邀请我来她家里吃她做的鸡翅,那一刻我唯一想知道的,是她炸鸡翅的时候,刷油是不是刷了三次。
我吃到最后一个鸡翅的时候,她才终于收起愉悦的表情,问我鸡翅味道如何。
“里边并没熟,而且你大概没放姜去腌制。鸡翅有一股非常浓烈的腥味。”
她的反应在我意料之中,叫嚷着我为什么不早说,赶紧把嘴里的鸡翅吐出来。
“因为你没问。”我嘴里还有刚刚没吞下去的肉,于是我喝了一大口啤酒,“啤酒可以有效冲淡腥味。”
她哭了。她说,她想知道到底有多腥。
我想,那只有吻上去了。
人类热衷于交换唾液,并且从中感受到了草莓、糖果、春天、欲望的味道,而那天我们交换的是一股属于没熟透鸡翅的腥味。可惜,最后只有一股不甚美妙的啤酒味。
“你喜欢吃什么?”她问我。
“秋刀鱼。”
“为什么?”
“名字好听。”
“那喜欢黑森林也是这样吗?”
我沉默了一会儿,“不一样。”
她也没有追问,于是我捂着我微微不适的肚子,跟她看起了无聊的综艺。
无聊的综艺一样可以让人发笑,笑不笑从来都取决于人自己。如果你需要笑来消磨这段不知道做什么的时光的话,那就不要拒绝。她看综艺我看她,三次小姐笑起来没有不笑好看。她在等夜幕降临,我在等我的肚子恢复正常。
“我不谈恋爱。”我想我需要说明一下。
“没人想跟你谈恋爱。”三次小姐笑着说。
那就好,我想。她关掉了无聊的综艺,问我要不要出去走一走。
“女人总是喜欢逛街。”
“这种时候不该是你提出要出去走走的邀请吗?”她给了我一瓶保济丸。
“你的保济丸也该早点拿给我。”
“我就不。”
我看着她,这个世界上的男人,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会说这是可爱,可惜我是那0.01。也可能我不是男人吧,我想,那姑且算是可爱好了。
逛街是比综艺更加无聊的事情,幸好我的肚子开始恢复。感谢三次小姐没有在鸡翅里下毒。她走在我前边五十公分的地方,我们总是若有若无地撞在一起,像是疯狂调转正负极的磁铁,相吸的一瞬间又相斥。她出门的时候戴上了墨镜,可惜,还是差了一条足够紧身的裤子。
她向我介绍着她的口红色号,但我想我可能了解的比她还多。对于一个只钟情于烈焰红唇的女人来说,口红色号并不是什么高深莫测的学问。她戴着墨镜,所以我的目光开始失焦,所以我夸了她:
“你身材不错。可惜……”
说到这里,她突然拿手指拉下墨镜露出眼睛,“没想到原来你有注意到。”
那是这一天里,我第一次心动,所以我没有继续把话说下去。
“可惜什么?”她就站在人潮中,我们就像两尊雕塑。仅仅停下来说了三句话,我们就相对于这个疯狂运转的世界静止了,我感觉我获得了额外的三十秒生命。
“可惜你的鸡翅没煮熟。”
“那我们回去,我再做一次给你吃。”
“但我要回家了。”
“我再做一次,好不好。”
真是可惜,如果她没戴着墨镜,我就可以看到她的眼睛,就可以不拒绝这样的要求了。
我知道这个女人爱上了我,从我们说第一句话到现在,过去了六个小时,她爱上了我,而再过九个小时,当她起床叹气的时候,她就不再爱我。她会爱我九个小时。而我会在五分钟后爱上她,并且付出一场失眠,就不再爱她。至少在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们是相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