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秋雨一场寒,秋风难憾游子心。
早上的气温越来越低了,草地上的露珠也变得很多很重。每天中午从草丛里走过,它总会打湿我的裤腿钻进脚丫,界、额尔古纳也开始变得冷清。有时不知是云是雾,会缠绕在山脚或山腰,很淡,那薄薄的一层,总让我以为那里生活了一处人家。
大兴安岭散发出成熟的气息,尽管没有太多果树,樟子松和白桦树刚刚变幻颜色,就像是迎接盛大的节日,或是浓紫,艳红,也有淡黄,配上樟子松的翠绿,白桦的树干,看上去会让人舒服。简直就象是朕的江山如画,心里说不出的气势蓬勃。她们或诱惑、或沉稳、低调而优雅,像诉说往事的精灵,又像伤感的恋人,终将离去。
小时候很喜欢冷,那时还没来过这么远的地方。冬天,在上午的某一节课上时开始飘起雪花,整个一天我会望着窗外,看很长时间也不会厌倦,心里面什么也不想。直到下午雪才积够了厚度,而我妈早就给我准备好了手套和耳暖,把她那条又长又宽的的白色围巾给我围上,我总是拿着它袭击远方的小朋友。下课后和同学打起雪仗,直到上课铃响,跑到教室把手套反过来晾在暖气上,放学后就开始往我们学校的操场上跑,因为那里的雪又白又好。
总是打的十分累,才终于回到家了,我妈一边给我脱衣服一边骂:“你看你,咱们院的小孩早回来了,你又干啥去了,看鞋里灌的雪,回来还让你爸打你!”我只好跟妈妈撒娇,妈妈给我换上干净衣服,我在沙发上写作业,我妈就做饭。
现在想起来,那个时候什么也不懂。可真是非常开心,现在想起来心里也满是喜悦,那是幸福的模样吧。
后来的后来,我来到了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日子过得慢了,自己也开始慢慢懂事,才有机会回忆,那纯粹的少年,懵懂的青春,挥霍的日子,构成了我的生活。
我依然喜欢冬天,喜欢他的雪,喜欢家里的热闹。不因为那决绝、冷冽的寒风,而因为它的亲吻,它的柔软。
去过的地方越来越多,当我踏上这片黑土地,我才真正明白家的意义,以前回老家上学与父母异地相隔,可那不过是几百公里的距离,几个小时就能重逢。而如今,山水相隔,身不由己。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停止对家的思念,没事的时候,脑袋里会浮现很多人的样子,想念着他们,在遥远的此地。
昨天跟狗芳聊天,她让我看到恩河哈达与广州的距离,这里秋风萧瑟,寒波涌动。她在过夏天了。而我还在冬天。 这里冷,语言说不出的冷,七月会下雪,九月会结冰,而每次和狗芳聊天,她总告诉我好热,我穿秋衣,她穿短袖,我穿绒衣,她穿短袖,我穿棉衣,她穿短袖,我穿大衣,她终于加了外套。真是气死人了
但我还是不喜欢这里的冷,
我很喜欢在这里听南方姑娘。
南方姑娘,你是否习惯北方的秋凉。
南方的果子已成熟,那是最简单的理想。
今天午休的时候做了很奇怪的梦。总是不经意的在梦里见到她,却是那样遥远的事情,她靠着我的臂弯,轻轻的给我一吻。
美梦终究会醒,良辰美景亦是虚设。
离别苦,相思恨 更与何人说?
而现在我才开始明白,那些所谓冠冕堂皇的道理都是因人而异的,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能适用,我总结出自己的体会,在远方独行路上受过的伤让我成长,这些经历最终成为我的生活。
漫天回忆舞秋风,离人心上秋意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