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李某与用人单位A公司于2020年3月1日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上班六个月,李某口头提出离职,用人单位同意。作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要求劳动者写离职申请,劳动者嫌麻烦,同意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拟定《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劳动者愿意签字。
问题1:为什么要与劳动者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的原因:
1. 劳动者未提交离职申请表,缺少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的书面证据资料。
2. 使用人单位做到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离职的程序合法,内容合法。
3. 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正当权益。
4. 保留必要的书面证据,防止劳动者恶意诉讼。
5. 规范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6. 其它。
问题2:拟定《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甲方:A公司
乙方:李某
甲乙双方于2020年3月1日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经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就解除劳动关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2020年**月**日起,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
二、因乙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三、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月**日止。
四、乙方在2020年**月**日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甲方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五、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六、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依法追究泄密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生效。
甲方:A公司 乙方:李某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