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曾经常常散步在那一片绿荫遮蔽下的林荫道,光影被叶影割离成了破碎。怀着心中的一丝期待与憧憬总是不敢靠近那一座欧式的老屋。屋檐与周围都是以青瓦砖堆砌起来的,未经过岁月的侵蚀,它们是显得如此崭新明亮。林荫道两旁的栅栏周围盘绕着淡紫色的朵朵喇叭花,夏天在这树荫下倾听知了在诉说着它备受炎热之苦的情愫,冬天在这里看到层层雪花为两旁的大梧桐树修饰以银装。
我接近了这一坐老屋,怀着那样有一丝丝害怕的心情,或许这位屋主在自己的生命中是一个如此重要的人。
近了,我更加接近了,半蹲着靠近那一扇大窗户,小心翼翼的只将眼睛路出窗台,注视着里面的一举一动。
她坐在书桌面前,手中的那一支钢笔在信纸上面来来回回,留下了那仅有的几滴墨水,墨水是不愿意离开钢笔的。高跟鞋蹬着地,我知道她在思索着什么。她在心中疯狂的思索,却不知要写什么,左手中指与食指之间夹着一根已经吸到只剩烟蒂的香烟,还在挣扎着散发出那一丝更浓的尼古丁灰。她抽烟,亦懂得烟的愁。烟在空中凝成一团光圈,我喜欢她这种注视着烟圈的的眼神,眼神夹杂着对于世间的无可奈何,夹杂着她活在自己精神世界中的快乐,也夹杂着她的无言以对,仿佛就是对世界一般的苦笑,而不知所谓。猫在她身上依偎着睡着了,她抚摸着猫的头,从头一直顺着猫柔顺的毛发一直到尾巴,她手指的纤细,猫感到的满足,亦是她自己心中的满足。
我很喜欢她穿着旗袍的样子,青花纹点缀着她的美丽,他的冷艳,她的孤傲。我一直注视着,假装忘记了世间,忘记了一切,我知道那会是最后给我的一封信,我也知道会是今天给我的。
屋的主人叫做秦以薇。或许正是因为她的名字,欧式老屋的周围种满了蔷薇花,他们低矮可爱的样子煞是令人喜欢,我最早刚来这里的时候,蔷薇们都还是刚刚生长出来的嫩芽,时不时会有小鸟与不知名的小虫来这个如花园一般的地方,而我自己也就如这小鸟小虫一般,来到这里,再也无法忘记那个名字中叫做薇的女人。
(二)
初冬的夜晚,回忆起曾经的往事。相思的泪更加委婉,离别的泪更加直面。
我仍然来到这一颗桃花树下,才知道物是人非的残忍。跟薇来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是许多年前了,我知道今天的景色跟曾经相同。那片片桃花再也经不住冬夜冷风的催别,依依不舍得松开了桃树挽留的手掌。天上的白玉盘也是如此明亮,今夜有桃花有月相依,片片桃花瓣纷飞这,我跟她两人的背影交织重叠,互道一句“哦,原来你也在这里。”而如今的桃花依然如曾经飞舞,我找不到任何一片花瓣以相似的轨迹落下。今晚明月依然,可是,我连一个能够说一句“哦,原来你也在这里的人”也找不到了。她就这样离我越来越远,背影从重叠到相交再到相离,渐行渐远。我只能够懂得心中挽留,却不会选择伸出那一双挽留的手。我想起信中的内容,看着那未写完就已经干涩的笔记,墨水离别了笔,笔也没有能够挽留住它。信上的每一个字都带着一把无形的匕首,就这样深深刺痛着自己,字字扎心。看到最后一行,直到干涩的墨迹,信上的文字倾吐了每一份离别之苦,至少从现在开始,我不再拥有她,那一片蔷薇还在,那一条林荫道依然幽静,可是那一栋屋子的主人呢?“哦,原来她不在这里。”
(三)
渐行渐远,当我再回到这一片蔷薇地上时,它们时如此的美丽,再也没有了曾经往日的稚嫩,往日新砖瓦的表面也已经出现了一丝丝裂痕,那个人已经不在了,我再也看不到她那心中愤世嫉俗的样子,我再也看不到了。
旧时光景,依依碎碎。
荒烟蔓草,恰似离人依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