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
末尾,一个人对于手势的理解异于常人,从手指到手腕的方向看的。
这里确实是接触一件新的事情时会发生的,至少这个选择是一个环节。这种理解是可以训练的,譬如置于语境中,给出这个指的动作,然后通过另外的方式给出所指的对象,比如专名,比如走到那东西的跟前去把它挑出来。来表明这个指的动作的方向性。
在100之内加2的例子,在继续时在100之后加4的行动,我们可以诉诸于语言:加2,包括在100之后。或加2,直到200。
这个例子可以给出+2这个规则,还是可以表达和理解的。但是对于没有说出规则,而只是给出一个数列,然后根据理解继续这个游戏的情况,100之后加4也是一种理解,只是在教学中,可以指出它是错的。就可以了。不存在改不过来的情况吧。
但是,看不懂或没看进去《哲学研究》不就是恰恰这种情况么?并不是给出来充分的例子就能理解它所表达的东西。脑子钻进死胡同,就没法理解。每天不过能阅读几页文本就是一个好的证明,看多了就看不下去,不知道在读什么。
《哲学研究》也是举例和正面阐述理论相结合的。w的意图是指出这些例子本身么?还是例子只是为正面的阐述提供支撑?
186
遵从规则,执行规则,产生行动。
指出,规则本身就已经给出遵从规则的行动及其产生出来的结果的东西了么?从0开始,+2。这个规则就已经给出一个无穷的数列了么?
这里,是指出遵从规则可以产生行动。在行动之前,结果的东西并没有实现出来或给出来。
我们可以说根据规则的遵从的行动,会产生出如此这般的一种结果的东西来。但是我们先在着眼的是现实的理解。现实就是看到的东西已经给出来了,而没有看到的,还没有给出来。并且,我们始终具有遵从规则或不遵从规则的判断和决定。我可以作出这个决定么:我从0开始不断加2。我会加到什么时候呢?当我在100停止加2时,这个数列就没有停止下来么?即使给电脑程序设定加2的算法,给出的一个数列也是这个加2所产生的,并且是有限的,写到它加到的最后看这个数列的那一刻或停止的一刻为止。
关键在于,我们考察语言的理解时,是基于看到的东西来倒推式地寻找可能的综观统一的形式的。多种规则的遵从会产生同一个看到的东西。我们可以说遵从某种规则必然地产生某个结果,但是我们不能倒过来从某个看到的东西作为结果来确定某个原因。因此这里具有一个遵从规则的判断。遵从规则a,b,c都可以产生这个看到的东西,它们都能综观看到的东西,我们需要判断事实上式遵从哪个规则产生了看到的东西。这就是确定对于看到的东西的理解。遵从规则的理解不同,会产生影响。比如对于数列,写出下一个数,在不同规则的遵从里,就会带来不同的数。这也是我们在学习一个语言游戏或学习一个规则的理解时的一个方法:我根据自己的理解遵从它走一步,然后在游戏中看看反应。我可以从周边环境看到这种理解的结果的东西,这一步,是在规则之内的,还是在规则之外的,就是说错了。
如果不同的理解会带来结果的总是没有区别,那么我们也可以说它们是同一个规则。
指出遵从规则是一个判断活动,每一步都是一次判断——在学习一个语言游戏或学习一种规则的时候。
那么,对于规则:100之内,从0开始,作加2。那么,写下从2到100的每个数,不是一个判断么?
判断是指对于规则本身的判断,还是遵从规则的运算,行动?
w:每一点上都需要一个新的决定。
这说明w的态度,是基于看到的东西来考虑理解的。规则是基于产生的东西为根据想到的东西。首先,是看到的东西,作出来的东西。对于结果而言,遵从规则是次要的,被决定的东西。
187
这两个例子,说明w在这里根本不是讨论一种伦理规范,不是一种理念的实践,而是讨论人在现实中的行动,可以具有的所有可能的原因。并且,根据哪一个才是现实中支配了行动的原因。人并非总是伦理的行动。人也会处于生存的必然律的支配,此时,人是动物。人会处于社会规则之中,其中以人性自私和遵守社会规范为根据,其间有着很大的随意发挥的空间。社会规范中在对于自身权利的维护之外,含有对于它者权利的尊重,在绝对的权利之外,是利己和利他的中间地带,任由主体随意决定。
理念的实践,作为一种伦理规范。可是现实并没有规定只能处于理念的实践的规范之下,现实还可以是生存事实带来的必然律的支配,对于必然律的规则的遵从,比如自我保护的本能,恐惧,会带来我并不跳进水里去救人。并没有一条强制的规则规定我只能遵从前一种伦理规则。就是说,遵从什么规则始终还需要一个判断。
在写出数列的例子里,意谓 的用法也是一种暗示下的强制规范。但是这只是一种错觉。
但是w的本意是这个么?
w只是说我们并没有基于任意一个数比如1000想到1002,只是当你问1000以后要写下哪个数,那么我会回答1002。这说明,w对于+2这个规则的遵从是没有异义的。他强调的,只是想到和没有想到,遵从规则或规则的指出和遵从规则的行动的作出之间的区别。没有做的事情就还不是已经实现出来的东西。即使想到,也算一种实现出来的东西。仅仅指出规则,并没有想到遵从这个规则的行动产生的结果的东西。
对于 意谓 的语法的强调。线索。
188
好像光有意谓就可以预见现实。
现实不是用来预见的,而是用实践来产生出来的。
189
“但是 难道 这些 过渡 不是 由 这个 代数 公式 决 定的 吗?”—— 这个 问题 中有 个 错误。
开头这句话,公式的决定,以及它所决定的:从规则到现实的过渡,或从语言向其意谓的东西(实现出来的东西)过渡。
这节讨论规则的遵从。
我们 使用 这样 的 表达:“ 这个 过渡 是由…… 这个 公式 决定 的。” 它是 如何 被 使 用的 呢?
通过教育而学会去使用公式。
这样,公式的决定就消解了。因为公式本身就是通过教育和训练来给出其规则。它本身就是一种被给出的东西。公式只是给出来的一个符号,一个指示,但是它指示的东西,一种行动,对于这种指示出来的行动的遵从,要有赖于这种行动和这符号之间类似命名游戏那样的一种训练。当然,如果把命名游戏看作已经给出的东西,那么,这里可以谈论一种对于规则的遵从。但是,始终要明确,这里从符号到规则不是水晶般透明的东西,而是基于训练迩来的类似于命名的语言游戏。基底上,是一种对于符号的使用。而非符号自身具有给出意义的魔法。语言的意义是基于语境原则中,对于产生出来的东西的明示中对于行动(符号的使用)的训练。根本上,是人自身造就这种用法,随后使用这种用法。语言的可能性在于符号和意义之间联系的处处一致,这句话里的意义是名称和所指之间的关系,不考虑嵌入别的用法之下的情况。
后面一段,指出一个命题可以有两种强调的情况。一种是对于公式的形式的陈述,另一种是对于一个经验事实的判断。
这是语言指出规则,是基于我们为语言的意谓基于一种训练而给出。而对于规则的遵从,就是对于语言的理解本身。它可以带来对于相应规则的遵从,也可以不。理解和行动还是两件事情。只有基于某种规则的遵从的行动,带哎相应规则的事实。
190
意谓决定过渡,也就是命名游戏中结果的东西决定了思维过程。或者说实践中理念对于行动的规范,由此产生对于由此产生出来的结果的东西的影响。
191
一下子抓住他。
当我们带着某个用法或处于某个规则的遵从之下来看语词时,似乎是一下子抓住它了。但是,我们不能忽视这种用法或这个规则的遵守具有根据地产生出来的情况。而其中就含有一个用法或遵从的规则的空位,一个不满足的情况。
192
没有超级事实的范本,却去使用一种超级表达式。
这里指出语言的使用和理解中一种脱离语境的情况。这是没有意义的。脱离我们思考的东西或不存在针对某个思考的东西地使用语言游戏,是不合法的语言游戏。
193
机器的遵从规则的例子,作为对语言的理解中遵从规则的类比。
比如“圆”,或数学公式,基于训练,给出了语言的理解中遵从规则的东西。基于这种规则的遵循,我们相应于同一个表达式总是理解为相同规则的遵守所产生出来相同的东西。比如把圆理解为平面上围绕一点等距的点所构成的闭合的曲线。
“机器 似乎 已经 在 自身 之中 包含 了 它的 运转 方式”
机器怎么运转还是要基于我们怎么使用它。这里和语言中的情况一样。
虽然我们基于传统习俗或基于训练,具有一种典型的用法。但是这种用法是我们有意如此。我们也可以不这样使用它们。比如扳手可以用作锤子,拿来砸钉子。复杂一些的机器,则是w指出的异常状况:比如融化,或坏掉。
机器作为它的运转方式的象征:机器似乎在其自身之中包含了它的运转方式。
运转方式,就是其运转的规则,其被使用的规则。始终要明白一点:机器并非主体,它不是自身发起一个行动,而是在被使用中参与一个行动。其运转的规则,首先要看拿它作什么用。一个车子可以拿来驾驶,但是必要时也可以用来破墙,通过撞击。一个扳手可以拿来拧螺丝,但是有需要时,比如手头只有这个扳手而没有一个锤子,可以拿来砸钉子。
再比如,人可以作为主体审美和创作,也可以奴隶那样牲口一样被买卖,仅仅作为客体。可以基于理念和勇敢参与战争,但是人也可以仅仅作为受支配的壮丁参战。
看到的语言游戏,也并非脱离人或社会而独存。语言并不自身具有神奇的魔力,而是基于人的使用而产生,也基于人的理解而展示意义。离开人,语言游戏既不能产生出来,也不会受到理解。就此而言,作者和读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平等的会话。
类似的,前面w谈到粗糙的地面,也是相对于语言的用法所根据的东西而言的。这根据并非一个先天的,语言本身具有的性质的东西。在语言和其性质之间具有一种自身同一的一致,基于这话总一致而说意义置于语言是透明的,水晶般的。水晶在于透明,如同隔着一块玻璃看玻璃下面的东西,理解的东西就是看到的东西。或者表象和事物之间的那种所看即所得。
但是,语言基于使用产生意义,用法,产生意义的规则,根据的东西,在语言之外独有一个环节。这就是我们日常思考的东西。
我们可以把一团泥捏圆搓扁,做成各样东西。符号具有其自身惯常的一些用法,一些规则,这是命名游戏所产生的东西。命名游戏一旦确立下来,就会在使用中产生一种习俗,惯性。我们可以在惯常的意义上使用符号,也可以在例外的情况中使用它,只要基于语境,能确认这种用法的结果是直接看到的东西,语言的这种惯常的或例外的使用就能得到辨识和理解。
粗糙的地面,指的就是在语言的理解中,基于语言自身之外,在语言的惯有用法之外,或其惯常嵌入的生活形式,对其理解中遵守的规则之外,另外根据语境指出对它的用法的根据的东西。我们基于思考的东西来使用语言,把语言的使用置于思考的东西这规范的轴心之下。
语言和意义之间基于自身性质而产生出来,使得它们之间总是具有一种同一的一致。它们是基于一个产生出另一个来的因果关系。它们之间可以看作一个东西。现象和本质之间总是统一的,并把本质看作现象的本体。
但是w指出了语言和意义之间,并非简单的因果关系。语言游戏要置入用法之下,前者作为行动中材料的东西,后者作为形式的相应遵从规则的行动,意义的决定性环节或者说首先在于形式而非材料。它们的结果可以看作原因的东西,产生出意义来。
和逻辑哲学论比较。前期讨论的就是这种逻辑原子论。就是一种现象学式地自身构造的过程。在其中,一切形式的东西都在命题本身的形式概念或逻辑概念中体现出来,没有语言之外的东西:语言的边界就是世界的边界。这是在一种不考虑人类生活的世界的图景。但是一旦考虑到人类生活,社会现象,作为主体的人的活动所产生的现象,譬如语言游戏,就脱离于图象论所讨论的东西了。
在命题中,事态,是关于对象的描述。在事态之中,对象是受到概念或性质所刻画的东西。对象就是罗素的语词表达式中的实体x那样的一个有待指出的东西。它只是指出了存在却并没有任何性质的给出。事态正是对对象的性质的给出中对于对象的刻画。基于在先的是实在的,事态先于对象的给出,由此,对象只是一个占据着逻辑空位的角色,是间接地被给出的东西。因此,考虑直接给出来的东西,事态才是基底的东西。语境给出的是事态而非对象。对象是虚构的。事态是实在的。任何事态对于对象的把握都是某种难以企图其本质的徒劳。
类似的,是w后期对于语言游戏的理解,它并没有本质的意义,而是基于使用给出意义。仅仅基于看到的语言本身而不借助于想和领会,是不能给出语言在语境中所要表达的东西。这里,类似于图像论中对于对象的虚置,把语言游戏产生意义的过渡环节,通往意义的桥梁,不是架设于看见的语言自身之中,不依靠其本质的东西而导致意义的产生,而是基于语境中的用法来理解使用中的语言。我们不考虑语言的本质。
但是区别在于,语言毕竟有其惯常的用法,看到语言时提供出一种规则的遵从的选项来。这里划分另个层次。首先,这种惯常的用法中规则的遵守,也是基于命名游戏基于习俗或基于训练而产生的。就是说,这种规则也并非语言具有什么神奇的魔力,而是也是人自己造就出来的规则。其次,规则本身在语境中,基于遵从或者不遵从,也会对其后的行为的产生带来影响。一个从不被遵守的规则,不会产生什么影响。规则只有被遵守,才可能带来遵从规则的行动。或者对于主体考虑是否遵从这个规则带来影响力或压力。一个无视红绿灯的街口,我也难以信任红绿灯的指示而遵从红停绿走的规则:红灯而可通行时也会走,绿灯时也会看看侧面有无车人看情况再作决定。这里,始终有一个对于基于语言指出的规则的使用的环节。我要遵从它还是忽视它还是适当考虑它。这才是语言游戏的理解中整体的形式的环节:对于规则的使用的环节。
语言和捏泥巴的区别在于,后者材料没有自身的规则,想捏什么就是什么;前者材料具有自身的规则,更像搭积木的游戏,一块木条可以用于墙,或门槛,或窗框,但是不能置于窗户中间,那是玻璃才能胜任的。就是说,材料中已经自带了规则,具有某种秉性。我们使用材料就是使用它的秉性。虽然,材料具有种种性质,可以再不同性质中使用它们。比如木条也可以用来烧火。
前期的命题,是主体作出的。主体的行为(思维,判断)只是规定判断或事态的普遍形式,并不关心或涉及事态的经验内容的经验性。命题之中,并不含有主体的东西为表达的内容为成分。先天 的逻辑,命题中普遍的同一性,并非表达的经验内容的经验性。和康德的知性概念并非经验的经验性一样。
后期的语言游戏的理解,则要把主体的行动,其再语境中所思考的东西,这经验性的内容,纳入进来,作为语言游戏的理解中用法或根据的东西。主体的活动,其日常语境中思考的东西正是语言游戏的综观中整体上形式的东西。就是说,它作为理解理解语言游戏的轴心的东西。
前期无人,后期有人。人为自身立法的情况中,则单纯从人出发,并以人自身为目的。后期中,人只是作为参与社会的角色,不同于人为自身立法时人纯粹作为主体。
三种情况中,人的含量不同。
原文第二段。
只要指出机器还有非常规的用法,用法就不再是唯一的,那么,这里就产生了用法的环节,它具有自身的根据——基于语境的需要,而非事物(机器)自身的性质。这样,就打破了一种水晶般事物总是基于本身的性质而被使用的神话。我们可以选择这么一种典型的用法,但是那也是基于我们的选择,而非基于其本性。
如果把相应于机器被设计和制造出来的目的的用法看作惯常的用法,那么这种用法在相应的目的而言,就是本质的。或者说,再一种实践而言,机器具有一种理想的用法。那是就其目的而言我们如此这般地使用机器成为一种诉求的目的。这是从机器被设计和制造出来的目的,所指出来的为达成这个目而需要满足的条件,以这个条件为目的:我们要如此这般地使用机器。
相应的是经验科学中作为工具论的东西,作为一门学科的前件。工具论是在一门科学完备之后浮现出来的东西,要求以它作为整门学科的基底的东西:在逻辑上,它是在先的东西。
就像亚里士多德的是论,可以看作经验知识的工具论的东西。是论本身再没有为它奠基的东西:逻辑负责照顾它自身。
这也可以看作逻辑源自经验之上升起的东西,工具论的东西。这样,先天概念的逻辑就和经验知识之间就揭示出了一种连贯的联系。
第三段头句话的类比,放在抽屉里的东西,是已经发生的事情。但是理解就看到的语言游戏自身而言,它还不是表达出意义来的充分条件。意义在此还没有给出来。还要基于对于看的想,基于领会,才嵌入到生活形式之中而得到理解。这个类比,是错误地理解‘理解’这个行为的要素。
考虑到语言游戏的用法,是什么?语言自身指出了一种规则。图像论完全在这种规则之内产生整体的逻辑构造。但是在语言游戏里,使用规则是怎么一种情况?使用规则是弗雷格的真和假之于思想的情况么,只有遵从或不遵从规则的先天选项?还是说命名游戏的情况中,一个符号意谓什么是随意的,这里完全没有先天性,虽然一个符号的意谓被规定下来就要在随后总是如此地使用这个符号?
思想是经验的,其意谓的真值却是先天的:或者为真或者为假。
语言(基于命名游戏,包括约定俗成的惯常用法)指出规则,对于规则的使用是什么意思?这里的使用是遵从规则或不遵从规则的选择,还是把这个规则置于另外的规则之下?
语言2中的“石板。”,看作一个命令。这里就是一种规则的叠加。用作命令这个用法并不包含在“石板”自身指出的规则之中,它指出的只是是石板而非别的比如石条。
而红绿灯的例子里,绿灯指示通行,通行作为弗雷格的思想已经在语言游戏的使用中嵌入进去了。余下的只是对于规则的遵从或者不的情况了。
最后一段。
作为象征的机器,这里的象征,就在于它作为以特定的用法或以特定的方式运转的东西。这里的象征,指示了以一种特定的方式运转的这个机器,或者说,机器置于这种用法或运转方式之下的情况。象征指示了特定运转方式或用法的机器,它指出的是生活形式的东西。把它看作一种实践种目的的东西的理念,就是恰当的,而非看作看到的东西的理解——现实中发生了的东西。
194
搞哲学时,特征。
我们谈论的是语言的意谓,就以为意谓是基于语言给出来的,而忘记了语言的意谓本来就是基于一种定义,或命名游戏在语境种所指出来的。它本来就要置于语境之中被给出来,而非语言具有神秘的能力基于符号就能给出意谓。
是基于语境给出语言及其意谓,然后产生它们之间的过渡的东西。前者在先而非后者在先。是前者看到的东西产生出后者中的遵从规则来。
这里,搞哲学把过渡的遵从规则直接看作单纯地附着于语言,而撇除了或不考虑语言的表达意义还要置于语境地看中来,受到后者的规定。不然,歧义多义就是难免的。意义的表达就难以可能。
在看的语境里,逻辑上,看先于想。虽然对于看到的东西可以产生不同的想,但是毕竟还可以通过进一步的看,走一步看一步,来规范或约束想。
哲学追究原因。
语言的理解,和机器的运转或用法类比。哲学追究原因,当我们思考的是自然现象的原因时,因果之间具有一种决定,基于自然规律的决定,其中没有观察者的成分在内。虽然我们说因果关系是人的思维的产物,但是,因和果之间的关系是客观的。a产生出b来,我们说a是b的因。而不说随意的c是b的因,那是没有根据的。
或者说,自然现象的知识中,知识的内容的经验性是不含有思维者的主体活动的参与成分的。康德说表象是主观的,但是表象杂多的综合统一产生的经验是客观的。弗雷格也说,表象和思维是主观的,对象和思想是客观的。这里都是把看的东西限于现象中的物质的层面,它们作为纯然的客体,仅仅处于必然律的支配之下。
但是,语言游戏的产生和理解,机器的设计制造和运转,都是基于人基于思考的东西对它们(语言和机器)的使用而产生出出来的东西(语言游戏,机器的运转)。人所思考的东西在语言游戏的理解,在机器的运转中作为规范它们(语言游戏,机器的运转)的轴心的东西。语言从字面上产生理解,机器就其自身的特征产生运转方式,语言和机器作为人的活动的产物,对它们的理解和运转的指出,都不可或缺作为主体的人的因素的参与。
把人的现象,社会现象,在现象本身之中探究原因,是一种对象的错失。比如,程序设计里面的规定性的东西,if···then···,怎么理解它?这里只是单纯的一种规定性的给出,在这个句子之内并没有任何根据的东西被指出来。要探究如此这般设定的原因,就要把这个句子置于整个段落里,并置于编程所服务的任务里,才能看到其需要如此的根据的东西。在人的现象里,语境是在先的。
那么自然科学中是怎么一种情况呢?两个小球的刚性碰撞,我们可以撇除别的因素单纯地考虑它。进一步这种简单的因果正是复杂现象的基本成分的东西。用逻辑哲学论的话,世界由事态构成。逻辑原子论。这里不需要考虑事态的语境。事态本身就是语境,直接得到的东西。
如果认识到人的参与作为现象在内容上的成分,那么,现象在原因上或在逻辑上的决定就会取消。
这样的话,重新审视亚里士多德的是论和康德的认识论。
是论所指出的逻辑,那些看作本体的东西,其认识的其实不是经验本身或经验的经验性的东西,而是经验之中的普遍逻辑。这些逻辑并不含有任何经验性,其来源却是对象之外的主体的认识能力或认知的可能性。就此而言,是论不是关于经验的知识,是者的是者,是关于主体的谈论。在此,主体和客体具有一种交集。普遍逻辑既是经验知识中分析出来的,也是关于主体的认知能力的谈论。
康德的认识论也是这样的东西。区别在于是论讨论的是being
的being,而康德的先验概念,则指出一种行动,是to be的揭示。这个主体性机能对于感觉材料的综合统一产生出经验来。
比较起来,康德比亚里士多德在更细致或基础的层面上,在完整的知识(判断)的层次上介入了经验的考察,初步展现出语境的前置。是论中的是者的多种含义的划分,则是对于知识或经验的形式的可能环节在这划分中分解开来逐一指出。它们还不是知识的形式,而是知识的形式的诸环节或诸部分的东西。
从弗雷格开始,语境原则就作为在先的基础的东西指出来。它构成意义的给出的基底。
在这些理论里,人作为的位置是愈加凸显的。端点是人为自身立法的情况。和我们日常思考的东西作为语言游戏的理解中轴心的东西,人为自身立法中,主体的自由意志是实践产生的人类活动的本质的东西。轴心和本质还是不同。就如条件和原因之间的不同。或必要不充分条件和必要充分条件之间的不同。
想到弗雷格的概念文字,追求的也就是推理中的必要充分性。
第一段,语言的浪花高卷时,就是语言以为仅凭自身有权利产生出意义来的时候。这时,用法的环节就被掩盖。
运转的可能性,指出的是只能如此这般地运转的方式。这在实践上作为目标来诉求是恰当的,作为既已存在的,基于现象中的物质条件就规定下来的必然的东西,就是误会。类似的例子是,生存或自由意志在人类活动中的地位,是只能活成这样么?不是,无论那种情况,或彼此之间某次长度的杂糅,它们都基于人自身的选择和行动,在to be中活出来,而非只可以命定地活成如此这般的样子。
这里讨论的是实践,行动,包括目的的东西,都要自己去产生出来。
只要 我们 问问 自己 如下 问题, 浪花 就会 平息 下来:
在谈 到 一台 机器 的 时候, 我们 到底 是 怎么 使用“ 运转 的 可能性” 这个 说法 的?
我前面的一堆话,都可以在w的这句话里说掉了。
这句话的要旨在于指出语言游戏的理解要置于语境中来。指出看到的语言游戏的同时指出我们通过它所表达的所思考的东西。
随后的可能性,并不是直接看作无需中间过程就会产生出来的实现出来的东西,而倒是该看作实践中目的的东西,通过相应的行动要达成的东西。这里发生的不是理解的情况,而是实践的情况。
理解的要点在于把实践剥离开来,理解带来规则的认知,遵从规则产生行动。理解和行动中的实践是区别开的两个环节。
w这里指出的可能性是有待相应规则的遵从产生的行动,所产生出来的东西。而非作为事实的东西受到理解。
虽然 我们 可以 怀疑 这样 或 那样 的 物理 条件 是否 让 这种 运转 成为 可能, 但是 我们 从来不 会 去 争论 这是 不是 这种 或 那种 运动 的 可能性。“
物理条件只是一种质料上的潜能。但是潜能的实现在于质料把自身置于形式的统一之下。在这里,就是事物置于某种用法之下被使用,基于某种思考的东西为规范它的用法或其使用中所遵从的规则的轴心的东西。
遵从规则的行动,某种用法的使用,产生一种运转。而非物理条件使得这话总运转成为可能。
或者说,物理条件处于用法之下的结合,两个条件的结合使得运转成为可能,而不是单单的物理条件使得运转成为可能。
我们 关注 我们自己 谈论 这些 事物 的 方式, 但不 理解 它们, 反而 误解 了 它们。 我们 在 搞 哲学 的 时候 就 像 野蛮人、 原始 人, 他们 听到 了 文明 人的 谈论 方式, 对其 加以 错误 的 解释 并从 中 得出 最 离奇 的 结论。
谈论事情的方式,就是语言本身的逻辑形式。但是,具有逻辑形式的语言,它又为人所使用,在用法中嵌入到生活形式之中去。理解在谈论事情的方式的考察所给出的对于句子本身的理解之外,这种理解只是语言作为理解中的材料的东西的给出,而语言游戏的理解在于对这种基于逻辑形式所给出来的语言中指出来的规则的东西的进一步使用,把它嵌入到更大的或整体的一个生活形式中去。
只是这里的嵌入有一点分歧。或许这嵌入本身就是一种家族相似。可以是语言2的“石板。”那样,用作一个命令。命令这种用法不涉及字面上的这个句子给出来的规则的东西。就像一个二元函数f(x,y)中x和y之间,它们共同的作用产生出一个结果的东西来。(这个比喻不够w式) 也可以是红绿灯的例子。红停绿走的规则,我们遵从规则的情况,规则对于行动的影响力,要看这规则事实上被遵从的情况。我们在路口,看到行人无视这规则,那么,这规则就并非事实上被使用的规则。而我们的行动总是遵从事实上的规则而产生出来。看到多数人见缝插针地通行,那么我们也会这样行动。这就是现实社会中规则和行为之间的关系。我们要区分字面上的符号中要求的规则和实际在使用的被遵从的规则,说说的规则和在执行的规则,就是区分说的和做的。现实世界在于在做的,被遵从的规则。说的规则可以被看作某种理想的东西。但是,只要把后者用作人为自身立法中诉求的目的,它就不是纸上的理想,与现实不相干的东西,而成为带来遵从规则的行动了。它就具有现实的意义。
遵从规则在w是遵从社会现实,在人为自身立法的情况下,是人对于自身的服从。但是,这样的话,就超出w对于日常语言的使用的场景的关注了。这里不冲突,因为它们考虑的是不同的领域。在人对于自身的服从,或自由意志的实践的意义上,人还是会处于社会之中。这种实践只是在目的上是自身设定的,但是,为达成这目的的行动还是处于社会之中,它们还是要遵从社会现实的规范。自由并非悬空于事实,而是也落实于材料和过程环节的事实之上。就好像艺术的美也还是落实在一笔笔的颜色线条,一段段的音符之中。但是美不在于质料自身的存在,而在于整体上统领其它们的综观的统一的形式的东西。
从逻辑哲学论的图像论,到哲学研究的语言游戏,w作出了一个形式的上升。前者的东西,作为后者的理解中被使用的材料,在用法里产生出意义来。但是,w没有谈到人为自身立法这一步。
康德的知性和理性,还是两个相对脱节的环节。w则基于一种紧密的衔接嵌套,把前期嵌套到后期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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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语境原则来看哲学和经验科学的关系。关于经验事实的了解,对于经验现象的理解,还是经验科学是第一的,而哲学只是经验科学的工具论的东西发生某种联系的准备性知识。经验科学以看到的东西,以现象的综观为任务。它以现象的理解为第一要务或根本的目的,而采用哪种理论,如何综观,则是只要能达成综观的效果,只要对于这个目的行之有效,就可以采用的。
哲学考察的是一般性的逻辑,或原则的东西。即使w后期的语言游戏,也只是指出一种以看到的事情的经验性内容为看的综观的一般性规范的原则。这就是一种反逻辑的逻辑(原则)。在日常语言的考察中,w离开了作为内涵上的实体的逻辑。而落于经验或外延实体的关注里来。
2
对于现实的把握,通过切入其中开展一段可能性的经历,还是通过冲动,欲望,机能本身的消解使得张力本身被消解而得以实现?
3
弗雷格区分我们到达一个判断的内容和我们断言的根据。
我们可以先于根据就可以作出断言,弗雷格是这个意思么?还是说,判断的内容只是指出一个思想,却并没有指出其意谓的真?
经验命题可以直接基于直观,或者基于直接的东西。先天命题却需要根据在先给出来,才能断言,或者说,才能其其断言合法。
在涉及人作为主体的行动时,我们的直觉,生命意志,它们作为实践中先给出来的目的的东西,自身就是直接给出来的东西。直接给出来的东西,是现象的东西,可以不明了其根据的东西就说关于它们的命题是真的(经验),或者说关于它们的实践是合法的。
4
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在死时,一切皆空。这不是推想,而是一种直接的事实。从人的根本的目的和结果的东西来规范或指导它有意识地实践而言,生就是一场空虚之中的妄念,那么,就产生两种推论。
一种是佛教的把现象中的日常生活无意义化。基于最后的结果先定地陷于虚无,那么就不投入在导致虚无的日常生活中。看空一切。几乎是基于最后总要死,归于虚无,而在没死时就不活了。放弃任何积极的日常生活。
另一种,是歇斯底里的满足欲求。既然结局总是空无,那就在过程中弄出尽大的波澜。追求个过程。
它们都没有to be 的概念。是在一种基于质料迩来的实在性作出的对于存在的判断。但是存在在于一,在于整体的形式的东西。不能基于材料断言存在。
to be,成为什么。参与某种有价值的东西,即使自己离去不再,但是那样一种事情是持存的。这可以是基督教式的,但是又不限于宗教。歌德的 浮士德 就是这么一种事情。
信条,信念提供价值观,提供超越材料的观念。经得住审视的信条是作为指引实践的目的的东西。
5
当我们存在,to be,我们的身体,我们的行为,都是一种塑造或刻画中材料性的,部分或过程性的东西——它们作为客体。但是如果考虑规范它们的根据或轴心的东西,是内在的,就是说,我们作为主体而非客体。
w理解的生活形式,是一种社会的传统中的所取得的资源。但是考虑w的哲学研究 的写作,他指出的只是一种单纯的看,以及基于看的想。虽然生活形式归之于社会传统中的资源,但是,这种看,以及想,先无论它从哪获得资源或根据,来理解看到的东西的逻辑,这么一种语境原则,它既不同于弗雷格的语境,也非罗素的语境,它从哪里来?社会传统中没有这样的资源。如果说弗雷格和罗素,以及康德,对于w有启示,提供某些线索,但是,他们之间的这种启示的关系毕竟并非可以看作相同的关系,不是直接拿过来就可以用的,其中有着w自身的形式创造来构造一种新的,从没有过的形式。
我们思考总是赖于概念进行。形式概念则就是我们思维中的逻辑。哲学理论之间的变化,总是基于其中形式概念上的创新。一种新的综观。
就是说,生活形式作为形式概念,它已经是一个创新。在指出生活形式这个形式概念的过程中,w作为主体作出的想,是不可或缺的。w在试图理解语言游戏时,生活形式这个形式概念或语法这个概念既不是看到的东西,也不是传统的思想资源中现成的东西,反而它们和自然科学中的工具论的东西那样,作为别的东西或作为语言游戏的理解的根据,而自身则再没有根据的东西。在哲学中,这样的东西称为逻辑,逻辑负责照顾它自身。那么哲学的逻辑从何而来?哲学家出于理解现象的需要,而设想出来的东西。反过来,也可以看作思维经验的综观中最后抽象出来的那样一种思维中最普遍的共性的东西。是论之于亚里士多德,认识论之于康德,就是这样的东西。也可以说我们从经验出发,追究其原因。但是我们并非在科学的意义上探究一种经验的经验性的内容的原因,而是探究一种经验在普遍逻辑上的何以可能。这里进行的是一种分析。
是论中,关于是者的是者,是分析的结果。那这红苹果,红太阳,红花之间指出红的共性,是综合还是分析?康德基于从感觉到概念的跨越而言,把它看作综合。综合在于产生出新的东西来。可是从看到的东西作为整体的东西,而其性质比如红看作其部分的东西,那么,这里作出的不是综合而是分析。分析在于指出既有的东西,谓词蕴含于主词之内的情况。这苹果是红的。把红看作不蕴含于这苹果之内,这里是在语言考察的弗雷格的基于语言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的意义而言,红没有蕴含于“这苹果”意谓的地下之中。这里,其意谓并不能根据语言自身给出来,而是总要置于罗素的亲知的语境的条件之下。这就使得语言和意谓之间还隔着一层用法的补充:我把“这苹果”用于指称哪个东西。这是要在语境中给出来的。
形而上学从经验之中指出普遍的共性的逻辑。并且,这些形式逻辑或先天的形式概念在形而上学中作为概念实体。就是说,哲学家在指出先天概念的时候是把它们作为对象的东西指出来的,先天概念是从经验中抽象出来可以单独被考虑的东西。相反的情况是语境原则的情况。弗雷格,罗素,w,都离不开语境来讨论语言的意义。逻辑譬如生活形式这个形式概念,在w,并不单独抽出来,从概念到概念地作出阐述。那是把概念看作实体的处理。而是,始终把生活形式这个形式概念的理解嵌入到具体的语言游戏的例子中,通过语言游戏的理解来给出相应的生活形式的东西。在这里,就可以看到生活形式在w不是用作先天的形式概念,他对于这点没有兴趣,不作展开,而是把形式概念看作不满足的意识,而我们思考的东西,总是一些满足的经验的东西。譬如红,不是抽离出来作出一个定义,而总是和看到的东西联系起来,参与到一个经验中去,并且在这种参与中有意义。
一旦把形式概念看作实体,进行的就是基于内涵的从概念到概念的阐述。而语境原则,形式概念就还不是实体的东西,语境原则在于经验,而形式概念还不是任何经验的东西,它们只有参与到材料的东西中去发生经验,经验才是谈论的存在实体或对象(being)。就此而言,语境原则是一种经验的态度。而形而上学则是概念实体的态度。后者会在认知上把范畴或形式看作本体,前者则以经验为一切谈论的基础。看在后者是中心,想要嵌入看之中去,作为看到的东西的综观。在前者,想是本体所在。可以把形而上学的逻辑看作一种概念的准备工作。没有形而上学的工作,语境原则就缺乏用来使用的概念资源的来源。正是形而上学中作为本体指出来的活分析迩来的形式概念,为一切意识提供出构件(形式的构件,门窗之于屋子而非木头砖石之于屋子)的东西。由此,为一种综观的语境的理解活动准备好了材料的东西。而综观直指主体的行动,虽然其材料是客体的,最后统一的东西也还是某种客观的东西——对象作为承载着主体的表达的材料,它对于我而言是客观的,另一个主体的活动对我而言是一个客观的事情。在形而上学的工作的基础上,语境原则在行动上进行着一种形式的综观。产生的,是经验的经验性的理解。而形而上学关心经验之中分析的普遍性。
6
科学探究自然现象的原因,它们所服从的自然规律。这种服从是一种必然律的方式。
而w对于语言游戏的理解,语言游戏的用法,则是基于人的社会的规则的理解。并且,虽然社会规则是某种客观的东西,但是,它们总归是人造就的,对于我,服从或不参与这么一种规则的社会,或人为自身立法式的自己造就规则,或私人生活中人基于自身的伦理价值产生自身的规则,这些,都要基于一个作为主体的人的存在。
自然科学的研究向人揭示出现象本身。通过某种实验条件之下的看,有别于我们日常看到的自然现象。在特定条件之下,人能看到自然现象之典型的本质性的现象。譬如通过显微镜,我们能看到细胞层面的现象,通过电子显微镜,能看到分子层面的东西,通过x光,我们能透视日常不可见的内部结构。哲学的反思总是建立在现象之上。而科学拓展自然现象。科学研究的逻辑,本质上也是看和想。只是和w的语言游戏有别的是,语言游戏所嵌入的生活形式,是人类文化和习俗的传统所带来的资源,而自然科学中,现象的看要嵌入的原因,不是人的东西,而是大自然的造化。如果把神看作大自然的造物主,看作根本的原因,那么,神就是这种自然科学中现象所遵从的自然规律的东西。在那因果链条中,神就是第一因的东西,就是现象的本质。现象的本质就是自然规律作为现象的流变中所服从的规则或法则。它是不变的东西。不同于语言游戏中,基于语境的区别语言游戏可以嵌入不同的生活形式,自然现象总是直接的处于自然规律的支配之下。就如同图像论中语言基于本质产生意义的情况。自然现象,自然现象中的物质不是语言符号,它们自身就是对象,处于自然规律自然法则的支配之下。而符号到意义,则始终还要基于不同语境中不同用法而嵌入不同的生活形式。
人的行动还是一种语言,它承载着行为者的实践的表达。就是说,行动是人作出的,但是规定着这行动的还是人自己,虽然最后根据的东西还是它人的意志意图对我而言客观的东西。但是,这里整体形式在于我接受它而遵从规则地行为或者不参与它。
但是自然现象中,对象只是单纯的客体,单纯受支配地服从自然法则。自然对象并不具有对于规则的理解而遵从规则地行动,有的只是受支配而非行动,处于必然律之下。自然现象中它服从自然法则这件事情是认知自然现象地人的理解或认知活动。因此,自然法则作为一种规则,对于自然现象中的对象,是一种决定,自然现象的因果之间是一种决定。这点不同于人的语言游戏对于规则的遵从,后者没有语言和行动之间的决定,有的只是用法,和这种用法产生理解而嵌入生活世界。
这里的基本区别,在于语言游戏基于人的理解参与,自然现象中的物质却无需也不具有对于自然法则自然规律的认知和理解,就必然地处于其支配之下。由此凸显前者之中,人作为主体的前提,而后者之中自然现象中的物质在大自然的因果之中只是作为单纯的客体。
还有另一个例子,则是人为自身立法的情况,在自由意志的情况之中,虽然一旦付诸于实践,在社会生活之中就必然要遵从相应的规则,在自然现象的物质对象之中就要尊重自然规律,但是,它们都只是作为实践中材料或过程的部分的东西的存在中形式的东西,其整体上统一起整个行动的形式,却是人作为主体的自由意志,人为自身立法的情况。
7
看人的身体,它们有待使用。我们可以基于想使用它们。这里存在几种情况。
一种是理念式的,启蒙式地,由内而外地。一道内在的光对于身体来说就是一种外在地给出来的东西。这里是理念在实践中对于感觉的东西的决定或规定。
一种是观念和感觉,目的和实在之间的谈话,给出目的和能做到的事情之间的交集。这里是观念或理念先于感觉。
还有一种是基于感觉在现象自身中产生出美来。这里是感觉先于观念。
8
对称。
对称是现象中的。可以和重复类比——我们通过重复(包括变奏含有重复的成分)在时间空间中强调一个主题。
但是对于我们表现的主题来说,对称的闭环具有一种消解局部的特征的作用。对称产生的东西之中把处于对称之中的部分的特殊性作出消弭。两个东西一旦处于对称之中,为我们所关注的便不再是各自的经验,而是它们之间的关系作为整体的东西。若是要刻画局部特征,就要取消它作为部分与别的东西对称地参与的一个整体的关注。个别的东西可以在自身之内具有对称,和别的东西之间处于非对称的关系构造整体的东西,这样,就会带来一种非对称的美,非对称地带来某种存在。
大自然充满对称。
这是对于整体的一先于多的否定,对于整体上形式对于材料的支配的否定。大自然中的对称体现的是自然规律的作用。对称和重复构成大自然的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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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陈述一个观点,提出一个问题。如牙牙学语般学习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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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传身教比讲道理有力。前者作为现实中所遵从的规则给出来,后者如果没有前者的配合,还是悬浮在空中的:它与我的现实生活何干?就像土星上的一个事实,虽然它是真的,但是与我何干。说教的规则如果不被说者遵从,那么,它作为理想的东西,就只是一种可能性的遐思,而并不关乎现实中遵从它产生相应的行动。理想的东西只有作为值得追求,并且成为实践的目的,成为理念的东西,才对于现实产生影响:带来以之为目的的遵从其规则的行动。
11
机器的运转可能性,看作某种典型运转时,作为就实际用法的描述而言是非法的。它把种种用法鲁莽地取消掉只余下一种典型的用法。从机器到机器处于某种用法之下,机器和用法是两个独立的环节。仅仅从机器就试图直接确定实际发生的事情中某种用法,明显是在用法上没有经验情况的根据的逾越。
w称为语言的浪花的情况,如果基于某个语境,就是合适的。比如一个机器在其被设计和造就出来的初衷而言,相应于这种初衷就可以规定性地谈论机器的某种运转,并且在实践上我们创造条件使得机器如此这般运转。实践为机器的运转提供出语境来。
就数学而言,是不是可以看作现实问题先于数学思考,作为一种问题意识引发数学思考?在这种意义上,不存在独立的数学世界。
刚才这位同学谈论的是创造实践,w关注的是语言的理解,或对于机器的使用的可能性,它们是两个不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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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老师,请教一个问题
w的语言游戏,是否只适合于语言在表达中,其意义的东西作为一种具有人的参与的东西,但是又不仅仅是说话者本人的参与。
科学和数学中的语言,或这苹果是红的,这种康德的客观经验,经验内容中并没有人的成分,虽然其命题的产生有赖于人的知性。知性在其中只是一种先天的形式逻辑,是不可违反的。但知性并不作为这个经验的经验性的成分的东西。
另一种极端情况是私人语言,和理念式的实践的表达。比如艺术审美。画家画画,画出来的东西会受到某种解释,诗歌也是,它们都充满着象征。审美时发生的是象征而不是语言的理解的情况。理解有外在标准。象征没有,象征是创造出给出所要表达的东西来。理解却是把握某个既已存在的东西来——基于语境。语境是先于理解给出来的,看到的和领会到的。
所以,语言游戏的理解,适合于的就是日常语言的情况。是社会现象的理解。
对于科学,数学,或经验命题,对于人为自身立法的情况,宪法,艺术中创造性的实践的情况,都不适合。
楼:数学是不是语言游戏,我不知道
但是我觉得老维也把用词语构造成句子来写文章视为语言游戏的,科学中的语言和概念,也要有其用法(一个概念的体系),而不是只有概念就够了,所以科学也可以被视为语言游戏
科学理论也是体系化的,比如空气阻力和加速度什么的
我:名称在日常语言的多样性中,嵌入多样的生活形式。数学或科学命题,甚至经验命题,命题本身似乎就可以看做一种生活形式。这样看的话,句子的理解在命题里,自身就是生活形式的东西了。
数学中,数作为逻辑对象。
科学中的概念在其外延的东西的本质而言,或其外延的东西的在这个概念的意义上使用或参与现象中的变化和运动而言,概念的用法已经固定下来了。这样,语言游戏就成为一种固有用法的情况。日常语言中总是需要基于语境来考虑和领会的用法的环节,就倒过来了,用法是先确定下来的,而思想的真是有待验证的。
化学命题中说到氢,总是指同一种气体。不会有歧义。这是一种概念三角形之于现实中任何一个三角形那样的关系。这里不会有语言2中“板石。”那样的情况,把它用作一个命令。
科学,数学,经验命题,可以一种特定生活形式下的语言游戏。只是在理解时,不必再在生活形式上再从语境中去揣摩了,而是我们一看到“这个苹果是红的”,就其本身就可以看做一个命题。它可以嵌入更大的语境,可是,那样的话,就是嵌入日常语言中我们的思考的东西来了。
比如一篇科学论文,在阐述这个论题的重要性时,可能会嵌入日常生活中具有的相应现实需要的场景。但是这一部分可以不是看作这个科学命题本身的东西了。
是不是 科学,数学,命题,它们本身就看作一种语境?就像我们谈到问候,命令时一样
:科学语言的用法确实比较固定而精确
w的原文本身就是一个语言游戏,用例子说话。领会和理解有点层层剥开的感觉,你的注解在一些困难的地方很有帮助
有时困难在于例子和w想表达的东西之间,比较跳脱时,或比较生疏时,就带来基于看到的例子不容易领会w通过例子要表达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