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价有种种不同的类型。一般说来可分四类:一是在教学之前进行的“诊断性评价”,借以预先把握学生的学习状态,更适当地制定教学方案;二是在教学过程中进行的“形成性评价”,借以了解教学活动是否在适切地展开,并随时纠正教学进程;三是教学结束时进行的“终结性评价”,借以评定教学活动的成果;四是来自外部的评价——“外在性评价”。
不过“评价”不等于“全盘量化”。事实上,教育中的评价有着不同的“性格类型”。就是说,“评价”的术语涵盖了从具体内容与事实的确认为主要特征的评价到侧重于价值判断的评价。从“评价”的意义或操作的角度看,可以把“评价”划分成如下四类。第一类,实态把握。第二类,“测定”。第三类,狭义的“评价”。第四类,鉴定。
评价改革不能引向一昧地追求量化形式,以为唯有“量化”才是“科学”。针对不同的评价目的和评价对象,采用适当的评价方式,这才是真正实现教学评价的应有功能的正确态度。
通过教学活动客观地把握学生发生了哪些变化,以便最大限度地求得教育效果,这就是教学评价的本质。换言之,教学评价是在教学过程中为教育而进行的评价,而不是为评价而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