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是一部悲剧,电影里的每一个人身上都带着浓重的悲情色彩。在《孔雀》中,顾长卫就极其克制的描绘一个少女心中的“艺术”或者说“梦想”的种子刚萌芽,却碍于特殊时代压迫不得展露,内心世界与外部世界由此产生激烈的冲突。而《立春》的主角同样是女人,不过由少女变为大龄剩女,主角心中“艺术”的种子,也由萌芽转为成熟,生活的残酷越发的凸显。
王彩玲的悲剧令人同情,然而仔细分析产生这种悲剧的原因,主要分为外部环境因素和人物自身因素,其中,人物自身是造成悲剧最主要的因素。
先说外部因素。
在中国,学艺术有多难?在中国的十八线小县城学艺术有多难?在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十八线小县城学习艺术有多难?一个面相丑陋的大龄未婚女青年在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十八线小县城学习艺术有多难?
答案是你必须冒着被当做整个城市的一桩丑闻、一个悬案、喉咙里的一根鱼刺的风险,牺牲全部踏实平凡过日子的权利,才有机会永远孤独。有人说“学”这个动词放在王彩玲身上可能不合适,她自己就是个教音乐的老师。黄四宝一语道破:她不是音乐学院正式生,进修的。可以想象王彩玲心中唱歌剧这颗种子萌芽的时候,一定经历过比《孔雀》更剧烈的挣扎,勉强坚持下来学习歌剧,她一定受了太多白眼。
学习歌剧时世俗的不理解是一种阻碍,学成后世俗的不理解是毁灭性的打击,我们不知道王彩玲究竟有没有极高的艺术造诣,因为小县城里根本没有参照物。不仅没有参照物,王彩玲甚至连一个愿意安静欣赏她歌唱的听众都没有。
所以当她给周瑜上第一堂课时,自弹自唱满脸陶醉,她不是在教,而是在表演,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般的表演,终于有人在旁边专心听她唱了,(给学生上课时也绝不放弃示范的机会)表演完还要给自己打气“我一定能唱到巴黎歌剧院去”。
叉开话题,周瑜是否能欣赏王彩玲?有人说不能,他靠近王彩玲是为了追求,并不是真心喜欢歌剧。我认为能,他是因为靠近、欣赏、崇拜,才想要追求王彩玲,这先后顺序不能乱。
证据1:《立春》中有两场极为精彩的骑自行车的戏,其中一处在开头,一片自行车海填满了整个镜头,茫然的群众仿佛无知觉的躯壳,对广播里的美妙歌声毫不在乎,柴米油盐才是他们心中头等大事,这当然不怪他们。浑噩的车海中,周瑜停下脚步,仔细听起歌剧,他“觉醒”了。他是被歌声吸引,不是被王彩玲的样貌,何况样貌还是个减分项,周瑜的爱首先来源于欣赏。
证据2:周瑜朗诵普希金的诗,虽然不怎么样,但是足以证明,他的内心里,尚且给诗和远方留下了一点余地,他是具有一定审美水平的。
周瑜欣赏王彩玲,但王彩玲恐怕不是很在乎周瑜的欣赏。她在北京砸锅卖铁也要买户口,看《托斯卡》,开场二十分钟才准备入场就为了等一张廉价黄牛票,我们有理由相信她教周瑜是贪图一节课十元的课时费,在她眼里周瑜跟其他人没分别(可能也是因为长的抱歉)。
话题转回来,王彩玲在小县城里得不到认同,更找不到知音。艺术道路充满了坎坷,得不到知音的鼓励,更是令人沮丧。黄四宝给王彩玲作画时,王彩玲讲了三姊妹的故事,精通多国语言的人在穷乡僻壤,就像六指一样是个异类。这个故事提纲挈领,概括了造成王彩玲悲剧产生的外部因素。顾长卫用了极明显的影像风格来展示这种孤独的痛苦。王彩玲在车站等车时,人群一片漆黑,这是王彩玲内心状态的外化。在王彩玲心中,县城里的人就是这样黑漆漆,她哭泣不愿与他们同伍。而她向往的北京,一片辉煌璀璨。在北京,她能得到更好的待遇,更多的认同,更多的资源,更多进步的机会,那是可以实现梦想的地方,不会把她当做一个丑闻的地方。
造成王彩玲悲剧产生的人物自身因素有很多。
长相首当其冲。如果,王彩玲长了一副女邻居般美艳的脸,又会唱歌剧,恐怕境遇会好很多,不论渣男好男都会踏破门槛前来求爱,长相好的人毕竟比长相差的人容易被帮助,这个社会真的一定程度上是看脸的。开头旁白“我知道我是自己被自己感动了”这么文艺的台词,让女邻居和王彩玲分别说,效果简直天差地别。如果她长的好看,在开往北京火车上,黄四宝还会说把她当哥们?如果两人生活在北京,生活将是另一番样子,起码她能得到她爱的人,仅凭这一项,就胜她现在万倍。
造成人物悲剧的根源还是在于性格。提纲挈领的三姊妹的故事,是王彩玲的自喻,王彩玲自认为是三姊妹之一的化身,事实是否如此是有待商榷的。歌剧不像语言那般可以直观的判断水平高低,王彩玲被生活连番痛击唱《慕春》十分动人,但在剧团的文员那里也只能换来一个背影,这也解释了她为什么考不上音乐学院只能进修,她的水平真的没她心目中那么高。也许她有天赋,可惜小县城贫瘠的资源也足以磨灭这种天赋。
王彩玲很清高,很虚荣。这两点让这个人物在电影前段相当讨人厌。瞧不起漂亮的女邻居,女邻居主动打招呼她也爱搭不理,明明在北京受尽白眼,回到小县城还是宣称自己即将调往中央歌剧院。当她跳楼自尽失败后,周瑜来探望她,她又把事实描述成黄四宝对她主动追求、始乱终弃,本来对她纵身一跃的一丁点同情又转为哭笑不得。仔细思索,她也许受过太多白眼听过太多非议,只能伪装过得很好有人追求的样子保护自己。清高虚荣是保护色,孤独才是本质。
她自命不凡,直接结果就是孤独。她认为城市里唯一有资格当她知音的是胡金泉,跟黄四宝的交流更多是企图占有的爱。她碰到可以引为知己的同类毫不犹豫主动出击,胡金泉上场前主持人报幕,化妆的王彩玲一听名字立刻抬头看,显然对这个名字早有耳闻,客车上也是主动示好(女邻居哭晕在厕所),主动约饭。她太寂寞了,碰到一个境遇如此相同的人,很难不心生亲切。恰恰这个唯一的知音最后进了牢房,他的遭遇给了王彩玲致命一击,她黯然回到满是关于她得丑闻的师范学校,低着头安分的做起女教师。
她的清高、虚荣、自命不凡还让她拥有脆弱敏感的自尊心,周瑜和女邻居王彩玲未必不想把他们当朋友,之所以被她恶语相向,都是因为“咋俩条件也都不咋地”和“以后我连你都不如了”这两句话,强烈的自尊心提醒她务必做出反击。
这种性格的人其实很难得到同情票,自命不凡的她在常人眼中挺“作”的。编剧在此处设计了一出“救猫咪”式的戏,让观众重拾对王彩玲的好感,这场戏就是光头女孩的比赛之旅。王彩玲因为同情或者抱着女孩能代她圆梦的心态,帮助女孩参加比赛,她甚至放弃了得到北京户口的机会资助女孩,甚至抛弃了虚荣把她在北京的尴尬处境和盘托出。这场戏令王彩玲之前所做的一切不讨好的行为都可以被原谅,我们能看到这个角色的前后差异。当她被欺骗,我们可以发自内心的替她难过。
前面提到本片有两个极为精彩的骑自行车的戏,第二场是王彩玲被骗后,在大风中艰难骑车的长镜头。联想到本片开头,王彩玲对立春过后温柔的风的描述,生活残酷艰难,不用她流一滴眼泪就尽在不言中。
王彩玲最终放弃了歌剧,她一直唱《慕春》,最终也没把梦想的春天盼来,自命不凡的她给女儿起名叫小凡,自己走过的坎坷实在不希望下一代继续,平凡也是一种福气。
替她高兴的是,当她勇敢回归生活后,重新收获快乐。她收养女儿,让中风的父亲流下热泪,她放弃了唱歌剧改卖羊肉,她带着女儿去北京唱儿歌,眉眼间都是温情。她的确忘不了曾经的梦,但此时生活给的已经不全是痛苦,这对同情她的观众算是一种安慰。
这部电影我最喜欢的情节一个是周瑜在自行车海中停下来欣赏歌剧,另一个是ktv小服务员被王彩玲的歌声感化,想要追随她去北京。我愿意把它理解为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埋着一颗艺术的种子,当阳光空气水土壤条件充分就会破土而出。这样想,就太期待春天到来,发生点什么。
怕的是,立春到了,唱着《慕春》,春风却怎么也吹不到人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