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的浮生半日,响晴,无云。时代广场负一楼书店,抽书,落座,和事先预想的一样。
书非借不能读,且抱着对一位学界著名作家的敬畏,同时对自己而言又是初读,便毅然选择了在书店一览《芳华》。
三个小时的目光流转,四十年的命运变迁。合上书的一刹那,感觉手上这本薄薄的小说,好似《致青春》的文工版,不同的是除了对青春的怀念和祭奠,还有对时代的质疑和人性的拷问,正如书册封面上的芭蕾舞鞋和军胶鞋被同时穿在脚上,一左一右,一前一后,显得不伦不类,又是那么的理所应当。
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的文工团。那是红色蔓延全国的时代,荒芜、不安和无知充斥着一个个鲜活生命的精神空间,或者说那是荒唐、亢奋和无畏。国家建立,社会稳定,人们再没有敌我,但始终存在好恶,就像人们喜欢出身富贵、身材丰腴的郝淑雯,而不喜欢默不作声、倔强不屈的何小曼,即便现如今亦是如此。
《芳华》,是冯小刚赋名,美好的年华。然而按老冯的风格,不难想起那句“阳光之下,必有阴影”。年华之美好,在表。内里的,却是鲜血淋漓的黑暗,抑或叫做悲哀,那种文人们爱不起,又恨不动的无奈。
在《芳华》里,七十年代文工团里青春懵懂的文艺兵勾勒出整个故事的脉络,那也是严歌苓和冯小刚亲身经历过的时代,那个“做王八蛋,比正经人还正经”的时代。故事中有五个主人公:乐于助人甚至赋予“神圣光环”的刘峰;外表柔弱贤淑,却总“轻伤不下火线”的林丁丁;出身高干家庭、横刀夺爱却义正言辞的郝淑雯;还有仅有唯一污点——“纸上爱情”的萧穗子,当然,也是严歌苓本人的第一人称视角。
《芳华》的英文原名是:You Touched Me。触摸,这个字眼立即会使人想到小说中的“触摸事件”,更具体地说应该是“刘峰的触摸”。刘峰的手触摸到过两个女孩,一个是时刻惦念、圣人也心仪的林丁丁,一个是与之机缘巧合、偶然交集的何小曼,一前一后,就仿佛那两只完全不同的鞋子,走出了截然不同的人生与命运。一个将英雄送下“神坛”,一个将英雄迎回“家乡”,一表一里,就好似在众人的视线里和自我的内心中上演着毁灭与拯救。
“触摸事件”宣告了“圣人”刘峰对林丁丁的示爱失败,被附能的“光环”被褫夺,我军英雄的命运瞬间被改写。“被打倒”的刘峰被遣去战场,在血雨腥风中失去了手臂,复员后贩书为生,接济发廊妹,一生行好,却永无好报。四个姑娘的人生轨迹在文工团时代之后就没有了太多交集,攀高不成而嫁富的郝淑雯,出国经营却痛失婚姻的林丁丁,真正正视刘峰一度化身白衣天使、最终陪伴其走完最后人生的何小曼,以及成为作家目睹了这残酷一切的萧穗子。除了作者视角,其他几个人的人生发生了天翻地覆般的变化,诚然,这些拜作者视角的听说或者猜想。故事的几个主人公在终幕再一次的相遇,然而却是在刘峰的灵堂上,十分钟的追悼会草草了事,带有戏谑和讽刺意味地结束了一个好人的一生,他从所有人的视线中永远地消失了,却永远地走进了何小曼的心里,那个在家庭备受摧残、在文工团遭受排挤,而内心纯美真善,渴望爱与被爱的真实而鲜活的人,和刘峰一样的人。
真实,私以为是作为一个人来讲最可贵的属性和品质,当然,在这滚滚红尘中,往往它在太多人身上显得太过轻贱,当人人都掩去真实,轻贱自己,就如同皇帝的新装里那般,真实的人性轻贱到看不见、摸不着,甚至或最终变成了虚伪,历经多年沧桑的老者又比着乳臭未干的孩童多了几分的人生价值?
整本书给人的感觉是青春美好,却又悲伤哀婉。在那卑鄙甚至近乎病态的环境旋涡里,每个人都受着别人的影响,同时又影响着别人。非黑即白的舆论主流,生生地将鲜活地人剖成两半,或是朴素的外表与诚挚的内心,或是虚伪的嘴脸与丑恶的灵魂。经历了荣耀、伪善、负伤、苟活,直至撒手人寰才使得人们开始意识到这真实而鲜活生命生前心中所存在的,是一方纯净至美的乐土。而如果必须是付出此般沉重代价才能唤醒人们对生命真实的“触摸”,那当真是无力且悲哀的。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方式来讲这个故事,确切地说是“叙述”。整个故事都是在“萧穗子”的“叙述”中进行,包括其中大量的语言转述和心理描写,文中顺序、倒叙、插叙、平叙、补叙灵活穿插,正面和侧面的方式将“叙述”二字诠释得极好。提及此处,不禁要为严歌苓文笔之细腻温润、叙述之详尽准确鼓掌。通篇下来,寥有几处“语言描写”,取而代之的是人物语言的侧面转述和情节的流畅衔接。用严歌苓本人的话说是想要探索新的叙事手法和新的小说结构。作者和叙述人和自己之间游离、变化,使人感到这个故事似乎是真的,又似乎是假的。诚然,这对于但凡读小说就代入感极强的读者似乎不够尽兴,然而这种虚实之间的巧妙变化,让人顿有“假亦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之感,实在觉得饶有趣味。
想起尤雅的那首歌:
时光已逝永不回,
往事只能回味。
你就要变心,
像时光难倒回,
我只有在梦里相依偎。
《芳华》,之于青春、之于时代、之于人性,是追忆,是质疑,是拷问。之于我们,惟愿芳华之花,真实而璀璨。
(此文仅作者一家之言,欢迎雅正,不喜勿喷,拜谢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