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章开始逐章讲解六定。
定责
定责是指在明确组织目标,对组织目标进行设定、分解,并进行系统的岗位分析的基础上,对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进行分解和设计,达到各部门与各岗位职责明晰、高效分工与协作,最终制作出部门职责说明书、岗位职责说明书的过程。
1、战略导向原则。与战略目标相关的事情才能列入企业员工的工作职责,无关战略的职责就是做无用功,除了浪费时间,就是浪费成本。
2、单一职责原则。不将同一职责授给二个岗位。职责界定必须体现“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和“凡事皆有专人负责”原则。
3、职责衔接原则。职责绝非孤立存在,而是在流程运转中实现或完成,必须考虑工作目标的整体实现,避免将过程职责分解到岗位后造成职责断裂局面。每个岗位与另外一个岗位之间的链接是怎么样的传递关系,也应该明确说明。
4、责权对等原则。界定职责就是授权,授责必须同时授权。只有责任没有权力是无法完成任务的。对每个岗位授予该岗位应该有的权利,没有权利的岗位就等同于打下手的传话筒。
5、责权利均衡原则。当然这里也包含了责权对等原则。不过,它更强调责利对等和权利公正原则。
6、简洁直观原则。这是表达方式和语言使用上的要求。在下节职责界定的方法中有详细介绍。
有了这些定责原则后,对岗位职责的撰写也会有很多误区,比较常见的是把任职资格错放在岗位职责上、把岗位职责的内容写的很详细,同一个工作内容分成很多细块、把不是最主要的职责也写进去。
这些误区都应该在定责的时候规避掉,对外发布的岗位职责说明书可以在这个岗位的特殊性加上一些与改岗位无关的参与性的工作内容,但是对岗位的职责确定应该确保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