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前言
上一篇,我们讲了如何区分单项履约义务。没看或者忘记的朋友可以戳下方链接复习一下
从这篇开始,我们来到了收入确认“五步法”的第三步:如何确定交易价格
还记得下面这张图么,今天我们要聊的就是可变对价是个啥?
注:新收入准则:轻松搞懂“确认收入五步法”一文中,该图中的“应付客户对价”内容出现笔误。相关内容以本文为准,特此说明!
02 啥是可变对价
首先,我们先直观的感受下什么是可变对价。一般来说,合同中的折扣、价格保护、奖励、罚款等相关条款,都属于可变对价。
折扣:
包子铺推出一项优惠活动:本店肉包子,原价2元/个,凡一年内购买肉包子总数超过100个的顾客,其本年所购买的全部肉包子均按1.5元/个计算。
价格保护:
包子铺欲采购一批豆浆机。豆浆机公司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如果同款豆浆机价格下降。公司将按照合同价格与最低售价之间的差额向包子铺支付差价。
奖励,罚款
包子铺欲改造店铺,与建筑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合同约定,3个月内必须装修完毕。如延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扣建筑公司1000元。如果提早完工,则每提早一天,奖励1000元。
这些都是比较常见的可变对价的例子。那么合同折扣总是代表可变对价么?
不一定!
我们沿用上文折扣的例子,如果上例中的条件替换成:
凡一年内购买肉包子总数超过100个的顾客,其后续购买的包子按照1.5元/个计价。
这种情况,就不属于可变对价了。
如果在达到了临界值后,折扣要追溯应用于合同规定的所有购买活动,则折扣代表可变对价。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确定交易价格过程中应估计拟购买的数量、金额和折扣,并更新贯穿于合同条款的估计。
但是,如果仅在满足数量和金额临界后为未来购买事项提供了折扣,则企业应当评估该合同,以确定合同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如果存在重大权利,就属于单独履约义务。
如不存在重大权利,则在达到数量或金额临界值之前对已完成交易不存在会计影响,在达到临界值后的购买应按照折扣价格计量。
03 估计方法
企业估计可变对价有两种方法,期望值和最可能发生金额。
当然了,这两种方法并不能随意选择,但是具体怎么选,准则其实并没有说明。不过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给出了指引:
期望值是按照各种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的金额。如果企业拥有大量具有类似特征的合同,企业据此估计合同可能产生多个结果时,按照期望值估计可变对价金额通常是恰当的。
最可能发生金额是一系列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中最可能发生的单一金额,即合同最可能产生的单一结果。当合同仅有两个可能结果(例如,企业能够达到或不能达到某业绩奖金目标)时,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估计可变对价金额可能是恰当的。
我们沿用奖励,罚款的例子来进一步说明:
包子铺欲改造店铺,与建筑公司签订总价为10万元的装修合同。合同约定,3个月内必须装修完毕。如延期完工,需要扣减合同金额
情形一:每延期一天扣建筑公司1000元。如果提早完工,则每提早一天,奖励1000元。
情形二:如果延期超过3天,一次性扣除5000元。延期3天以内或未延期则按照合同总价款支付。
情形一,延期和提前的结果有很多种,建筑公司应该根据历史经验,估算各种情况的概率,然后计算期望值。
情形二,如果延期超过3天的概率是80%,延期3天以内或不延期的概率是20%。则应该选择最可能的情况确认金额。
但是
这并不代表,最可能发生金额,只有在仅有两种结果时才适用。
我们增加一种情形
情形三:如果延期超过3天,扣除5000元;延期3天以内,扣1000元;刚好完工,不奖励也不扣钱;提前完工3天以内,奖励1000元;提前完工3天以上,奖励5000元。
你思考下,这种情况下应该选用期望值还是最可能发生金额
答案是,选择最可能发生金额。这种情况跟情形一的区别是什么?
情形一,由于奖励和罚款是随延期或提前完工连续波动的,不存在一个最可能收到或扣除的确定金额;
情形三,结果是固定的,无论发生什么,结果一定会落在这5个金额中的一个。
04 限制
说完了两种方法,最后我们来说下限制。
可以看到,无论是用哪种方法,都需要大量的人为估计,那这就很容易造成企业一拍脑袋,取最高金额,让账面数据好看些。
诶~,不好意思,准则说了:
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啥意思?
概况起来就三个字,“谨慎性”
05 补充
新准则出台后,对于现金折扣的问题,是比较有争议。
有人认为,现金折扣不属于可变对价,应该按照无现金折扣的金额确认收入,折扣记到财务费用。
也有人认为,现金折扣属于可变对价,需要按照折扣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刚好,2020年12月11日,财政部会计司给予了明确答复
问: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时,对于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企业在销售商品时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中关于可变对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