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卷 诗赋为文人兴到之作,不可为典要
七十一、引用典故
【原话】水仙花诗无佳者;惟杨次也先生七律,前半首云:“汀蘅洲草伴无多,以水为家奈冷何。生意不须沾寸土,通词直欲托微波。”余按:《焦氏易林》云:“凫雁哑哑,以水为家。”杨暗用之,而使人不觉,可为用典者法。
[译文]咏唱水仙花的诗一般都不好;只有杨次也先生的一首七律诗很好,前半首是:“水中的小洲上和它伴生的香草不多,把水作为家并不惧怕严寒。它的生长并不需要有一点点土壤,亭亭玉立像是被水托起。”
我下按语:《焦氏易林》中说:“野鸭、鸿雁鸣叫着,把水当作了它们的家。”
杨次也暗中引用,却让人看不出来,这值得爱用典故的人效法。
[笔记]袁枚老先生在这里,记录了巧妙地“引用典故”的故事。
水仙花诗无佳者;惟杨次也先生七律,前半首云:“汀蘅洲草伴无多,以水为家奈冷何。生意不须沾寸土,通词直欲托微波。”
余按:《焦氏易林》云:“凫雁哑哑,以水为家。”
杨暗用之,而使人不觉,可为用典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