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初,我在县城血防医院住院期间,和一位老大爷同住一间病房,他向我讲述了自己的一段隐私后,得出一个结论: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做的事,总是会留下痕迹的,最终还是会被别人知晓的。
大爷姓陈,今年八十有三,是一位晚期血吸虫病患者,每年都来这个医院住院治疗,用他老人家的话说,是这里的老常客。
我们的病房一共三个病人,除了我和老大爷外,还有一位三十多岁的年轻人,晚上不在病房住宿,只在白天来挂点滴。
老大爷问我是否和那位年轻人一样,也回去过夜。我说我是保丰人,离县城很远,难得麻烦,就在这里安营扎寨算了。
大爷一听说我是保丰人,立马高兴得合不拢嘴,因为他也是保丰人。自此,老大爷把我当成他的好朋友,无话不说。
有一次上午,在挂完点滴之后,我们开始聊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尤其是谈到两性关系时 老人家的话匣子一下就打开了。
我问他 ,您这一生除了自己的婆婆外, 还有没有和其他的女人来往过呢?
大爷一笑:你这个问题问得好,曾经有一个女人和我有那么一点关系,但说老实话,我和她没有实质性的男女关系,就是不该与她亲密接触 。然而正因为这样,别人都说我与她有私情,我真的跳到黄河都洗不清。哎,悔不该当初……
接着老人讲述了自己和那女人的故事。
那还是前年,也是在这里治疗晚期血吸虫时期,我认识了一位乡下婆婆,她的病房就在我的病房隔壁。
没事时,她就在我病房串门,或者我到她病房唠嗑。言谈中,知道她小我十几岁,大概六十多,和我隔一个村子,也就十来里距离吧。
她说自己四十多岁就开始守寡,现在儿女们都成家立业了,但没有一个孝顺她。了不起给一点可怜的生活费而已,就为平摊这点生活费,儿女们老争来争去,一点都不团结 。
现在在县血防医院住院,儿女们也不怎么管她,蛮造孽的。我看她是我的同乡,蛮同情她,时常给她带一些早点, 有时也和她一起下馆子。
这样一来二去,和她渐渐熟悉了,熟悉到两人常在一起同出同进的程度。有一回,她直言不讳地对我说,你想不想要我?
我说,我这么一把年纪了,已经没有那个要求了,即使有,也心有力而余不足。
她说,你这样照顾我,我又没有什么东西回报你,你不能要我,但可以摸我一下也行。
也是我一时鬼迷心窍,就有了想摸摸她的欲望。后来这件事还真有着落了。
那个傍晚,我来到她的病房,准备和她一起下去吃晚饭。当时她正好在卫生间洗澡,其他病友下去买饭或有其他事去了。
你在洗澡,那我在这里等你一会吧?
不用等,你就进卫生间吧。
说着她打开卫生间的门,露出半截身子,那沐浴露的泡沫在她身上看得一清二楚。
我看确实没有什么人,就大着胆子进去,她将身上有沐浴露用水冲掉,露出了光洁的肌肤。
我的一个天啦,她的皮肤保养得不错,比我婆婆年轻多了。于是我就索性在她身上摸了一会,摸得她浑身颤抖,有一种像是很享受的样子。
这件事做得非常隐秘,不知怎么传到别人的耳朵里,也许是护士查房偶尔听到了我们亲热的声响也不巧。后来人们总说我和她有一腿。
我出院的时候,那女人本来还有两天出院,但她却要和我一起出院,说是在回家的长途车上互相有个照应,没办法,我们就一起坐长途车回家了。
下车后,你猜那女人提出什么要求?她竟然要我找一个的士把她送到她家里。
我说难为了你,我还和你同坐一辆的士到你家,别人现在都在议论我和你做的好事,我不干,最后我打电话,要她的儿子把她接回去了。
回去后,有不少人当着我的面,说我和那个女人的风浪韵事,我和那些好事者辩驳了半天,他们都不相信。我只好拿出自己的杀手锏:你们不信,问我有婆婆,看我这几年来,晚上捞过她一回没有。
所以说,有些事,尤其是有损自己形象的不光彩的事,最好不要去做。不要以为风过无痕,实际上万事有因必有果。如果我能克制住自己,不去做那个有损人格的事,人们怎么会去议论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