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落酒吧,店如其名,不在繁华的商业街,没有绚丽的霓虹灯和漂亮的店面。老板就是唯一的调酒师,卖的酒也并不高档。能让这间小酒吧一直能经营的原因,除了老板以灵活的手腕、修长的食指娴熟调制的鸡尾酒外,还有酒吧唯一的常驻歌手的歌喉与吉他。
没人知道那名歌手的名字。他唱歌时从来不打聚光灯,他总是坐在黑暗里唱歌,那是冲破黑暗的声音。刚开始人们只是觉得他的歌喉很棒,渐渐地他们发现,那歌手唱歌时从来没有换气的声音。
仿佛是一口气唱完了整首歌,这真是令人不可思议。
歌手的特异功能使这间原本在角落的酒吧聚集了很多客人。当然,老板调酒的手法也很不错,只是更多的人是专程来听一场可以喝鸡尾酒的音乐会。
安森就是这名歌手的狂热粉丝之一。安森是个喜欢音乐的人,他也喜欢这间酒吧,因为那位神秘的歌手能完美地演绎出所有他喜欢的歌曲。
在唱完一首《Sunday Bloody Sunday》后,安森兴奋地吹起了口哨,用力鼓掌,大喊着:“好!”
这并不是一首特别激情的歌,歌手也许被安森的热情吓了一跳,过了一会,他才对着话筒说:“谢谢你。”
那说话的声音温和磁性,但是那声音唱起歌来却可以有目中无人地狂放不羁,也可以有至极绝望的压抑深沉。安森第一次收获了仰慕已久的歌手的“谢谢”,感觉自己差点爱上了他。
“你如果出了唱片,我绝对会第一个来买的!”安森对着歌手所在的那片黑暗兴奋地说。
直到走出了酒吧,安森整个人还是感觉飘飘然。一个人能找到一件让自己无私成全的事,这种感觉实在很幸福。安森暗暗下了决心,只要自己还活着,一定会常常去角落酒吧,去支持那间酒吧和那位不凡的歌手。
只要自己还活着。他悄悄摸了摸藏在外套里的手枪。
安森不禁有些黯然,他知道只要身带武器一天,自己的命就悬着一天。
这就是他为什么爱去角落酒吧的原因。只有痛饮着酒精,听着那些能触动灵魂的音乐才能让他感受到生命还有值得享受的地方。一旦踏出那扇门,歌手的声音离自己越来越远,安森只感觉自己对这个世界的热情也越来越淡。
安森才二十五岁,他知道自己并不老,如果能一直活下去的话,说不定还能再活两三个二十五岁。生命之长世界之大,还值得去慢慢探索。
只是生命真的很长吗?安森的脑海里不断浮现着一个又一个被自己夺去生命的人。
世界大吗?杀手眼中的世界只有鲜血和金钱。
安森突然感觉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他要金盆洗手,他要自由!这想法并不是第一次出现,然而这一次,安森把它称之为觉悟。
他掏出手机想打个电话,谁知刚拿出来,握在手里的手机就开始震动,屏幕上跳出自己正想打过去的名字。
于是笑着接通:“喂蓝泽,我给你说啊……”
“你在哪?”蓝泽的语气阴沉沉的,安森立刻感觉不对。
“我……我在酒吧这边,怎么了?”
“马上过来,上头出事了。”说完蓝泽就掐了电话。安森只摆出了一个问“啥事”的嘴型,却是啥都没来得及问。
忍住肉痛叫了辆的士,安森坐在车里想着,什么破事啊听蓝泽的语气好像严重得很,害得自己还得花钱打的。不行,得向上头要求报销车费。
蓝泽与安森一样都是杀手。然而他们也有不同的地方,安森无其他职业,没有任务就白天四处晃荡晚上泡吧,标准的三无青年。而蓝泽,他在男人中是有点阴柔妩媚的类型,所以他的另一个职业是club里的陪酒男孩。
不是什么太好的职业,却是一个极好的掩护。谁能想象面前这弱不禁风的陪酒男孩杀人的样子?
而“上头”,是他们称呼烈鹰帮的方式。在这样的黑帮中,杀手是这个团体最边缘的部分,如同他们的外号“扫帚”,不用的时候靠墙放着,只有需要打扫时才会用到。“扫帚”们的工作,就是替“上头”清理那些阻碍了他们的“垃圾”。对于“上头”的家务事,安森他们是没兴趣的,也是绝对不能好奇的。
“上头”究竟是出了什么事,连“扫帚”们都要召过去?安森听着的士里放的鲍家街43号,迷迷糊糊地疑惑着。
的士驶进了S市著名的同志红灯区,停在了一间名叫“Pathfinder”的大型酒吧门前,安森抬头望了眼招牌,吐出烟头,踩灭了。
现在是夜里11点,以往的这个时候,“Pathfinder”这行花体大字会闪耀着炫目的霓虹灯光,而今天这里却闭门谢客,显得这整条红灯区都萧索了很多。安森不得不从后门走进。
敲了两下后门,开门的赫然是蓝泽,蓝泽的神情如同电话里的语气一样严肃凝重,无声将安森放了进来。
看了看蓝泽身后,哎哟妈呀,黑压压的人站的里三层外三层,除了蓝泽,似乎没人发现安森的到来,大家脸都朝着另一个方向,绷紧着脸。安森最受不了这种气氛,好好的娱乐场现在仿佛变成了一间灵堂。他低声问蓝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蓝泽狠狠瞪了他一眼,接着迅速低头按手机,安森心里暗骂到底他妈怎么了,蓝泽把手机递给他看。
“不要说话!事情严重!”
安森差点又想开口,蓝泽低头对着手机又是一阵狂按,接着不转头直接递给了安森。
“老板发现老头在外有一私生子,正在发火。”
安森看着手机满脸黑线,这八点档家庭伦理剧怎么就在烈鹰帮上演了。
所谓的老头就是烈鹰帮的创始人兼老大,虽然是本市一大黑帮的主人,听说对待下属却十分和蔼可亲,大家都以“老头”称呼之。
而这里的老板,则是老头的儿子,目前烈鹰帮实际的掌门人。安森身为区区一介“扫帚”,连老头和老板叫什么都不知道,但就这么一句话,安森却能猜出个大概了。
烈鹰帮现在名义上还是由老头掌控,但其实早就是他儿子的囊中之物,更别提现在老头七老八十的人了,一身老年病常年住院,早就不过问帮内事务。这牲畜估计就每天眼巴巴等着他老爹哪天蹬腿呢吧。
谁知,半路杀出个私生子来。
安森想着想着就想笑,谁叫老头年轻时管不住自己下半身,临老了弄出这么摊破事儿来。他踮起脚尖想往里看一看,却什么也看不到,只是依稀听到有人大发雷霆摔东西的声音。
“Pathfinder”是烈鹰帮内完全属于老板的资产之一。他不敢直接冲着老爹发作,只能窝在自己的地盘不爽快了。
安森心里有点幸灾乐祸,他在手机上写到“关我们屁事”。
蓝泽看到手机,不禁转过头斜了安森一眼。
“别高兴太早。要是老板想处理掉私生子,就真的关我们屁事。”
看到手机的一瞬,安森只感觉一盆冷水当头浇了下来。
他妈的自己怎么忘了这茬!
老板这种从小在黑帮里长大的人会顾及什么兄弟情?
有个程咬金要跟自己抢遗产咋办,杀啊!
杀他又怎么会让少爷老板亲自出手,当然是自己这种包办黑事的扫帚啊!
安森心里对老板的祖宗问候了个遍。
余光瞄到一只大手覆在蓝泽紧紧握拳的手上,安森才发现蓝泽的师父Morphine竟然也来了,就站在蓝泽的另一侧,两人互相注意到对方的存在,点了点头表示问候。
Morphine虽然在烈鹰帮资历很老,但毕竟也只是个扫帚,发生了这种事只能和安森蓝泽一样站在人群最外围。
如果自己现在向老板提出要退帮,会不会被他当众枪毙掉?安森心里打鼓。
十一点半,零点。安森不耐烦地盯着手机上的时间看。老板就是老板,自己不爽也要其他人陪着。安森只好在心里默默唱着歌打发这令人窒息的时间。
“Sunday, bloody Sunday
Sunday, bloody Sunday……”
他的思绪飘回了角落酒吧,那永远藏身暗处的精灵,自己唯一的灵魂寄托。
安森想着,自己或许短时间内无法提出金盆洗手的要求了,自己的生命,也许,可能,或许,将被定格在这之后的不知道多少次任务中。
安森想着,趁自己还活着一定要对那位歌手表白。
一定要让他知道曾经有个命不由己的可怜的扫帚喜欢听他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