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堂课程学习的是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概论部分。该节内容主要是阐述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这门学科的研究内容以及学科体系,是正式学习该门课程的铺垫内容。
该节有四大重点问题,即公共部门的含义和特点、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含义和特点、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模型以及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制化。下面笔者将重点针对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含义与特点进行探究。
1、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含义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含义可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宏观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是指政府组织根据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要求,对整个国家各类人力资源供求状况进行宏观和中长期统计、预测、规划,并制定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和政策,以支撑并推动整个社会及经济发展。微观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是指公共部门在组织的使命、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为达成其愿景和战略目标而进行的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组织结构设计、职位管理、招募与甄选、拔与任用、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人员流动管理、奖惩与权益保障等各项管理活动。宏观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与微观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不是截然分离的两个体系,而是有机地融合在一起的,两者互为条件、相互渗透、相互保障,共同形成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3、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
(1)公共性。公共部门不同于企业组织。公共部门,特别是政府组织的一切行为,必须符合和有利于公民的利益和需求,否则公共部门将丧失其存在的基本依据。公共管理着眼于社会全局的 “公共性”特征,以及关系到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切身利益和生活质量,这都与企业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要求完全不同。因此,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必须紧紧围绕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组织目标来进行。公共性是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根本属性所在。
(2)政治性。在政府组织系统中,许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是出于政治的考虑,而不是出于成本、技术和管理的考虑。尽管西方发达国家公务员制度将公务员 “价值中立”的“去政治化”设定为一个核心制度,但是当今各国政府组织人力资源管理依然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例如,在重要官员的选拔任用方面,政府组织要考虑公职人员选用的多元政治价值的平衡,要融合多方面的政治利益;相当数量的官员是通过政治选任和委任进人公职领域的;人事任用的公开性原则和功绩制原则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反对和防止政治特权的出现。
(3)政策性。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是在国家法律法规限定的范围内进行的,比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具有更多的约束条件,因此其政策性很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特别是公务员,作为特定的职业群体,其权利、义务、责任是由法律和法规加以规范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机构的行为也是由法律、法规确定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受到了社会公众的高度监督,以保证其行为符合公众要求。
(4)复杂性。政府组织是一个纵横交错、层层节制的官僚制组织结构体系,而这样一个组织体系又是按照完整统一原则建立起来的,要求目标统一、权责统一和功能配置统。因此,合理划分各级行政组织特别是中央与地方的人事管理权限,建立完整统一的人事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范围,是高效管理政府组织人力资源的基础。而政府组织人力资源管理权限的划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种复杂性是任何其他组织无法比拟的。此外,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绩效难以衡量,导致其绩效管理具有较高的复杂性和难度。
(5)稳定性。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受到更多法律法规约束,而且公共部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相对稳定,导致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主要表现为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工具和管理方法等相对于企业而言更加稳定和僵化,并缺乏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