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法国新古典主义:笛卡尔和布瓦罗
一 经济政治文化背景
法国在十七世纪领导了新古典主义运动,在十八世纪领导了启蒙运动。
法国新古典主义的原型只是拉丁古典主义。高乃依和拉辛在悲剧方面的成就在于排场的宏壮,形式技巧的完美和语言的精炼,这些还都是拉丁文学的优美品质。
二 笛卡儿的理性主义的哲学和美学
法国新古典主义文艺就是法国理性主义哲学的体现,这是一般人所公认的。
笛卡儿对于一些具体的美学问题,大半还停留在探索阶段,还见不出一套完整的美学体系,但是他的思想基调是理性主义,而这个理性主义对新古典主义时代的文艺实践和理论却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笛卡儿承认了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并存。
这种理性主义......在当时动摇了中世纪烦琐哲学的思辨方法和对教会权威的信仰,要求对事物进行科学分析,肯定了事物的可知性。
说实在话,主体的部分根本没看懂
他的是非善恶美丑的分辨标准终于只是主观的。
这种文词的纯洁也是从新古典主义运动以后法国文学语言的一个理想。这个理想是与法国文学语言的另一个理想——“明晰”——是密切相关的;要真正做到整体与部分的谐和,语言与思想的一致,才能达到“明晰”。“明晰”是逻辑思想的优美品质,所以它正是笛卡儿的理性主义所要求的。
文艺常带有民族性,“明晰”和“纯洁”是法国文学的特色。
三 布瓦罗的《论诗艺》,新古典主义的法典
像朗生所说的,“《论诗艺》的出发点,就是《论方法》的出发点:理性。”“理性”是贯穿《论诗艺》全书中的一条红线。
这“理性”也就是笛卡儿在《论方法》里所说的“良知”,它是人生来就有的辨别是非好坏的能力,是普遍永恒的人性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在创作过程中,一切都要以它为准绳。
一切作品都要以理性为准绳,都只能从理性得到它们的“价值和光芒”,这就是说,文艺的美只能由理性产生,美的东西必须是符合理性的。理性是“人情之常”,满足理性的东西必然带有普遍性和永恒性,所以美也必然是普遍的永恒的,是美就会使一切人都依感觉美。
依理性主义,凡是真理都带有普遍性和永恒性,美既然是普遍永恒的,它就与真只是一回事了。
这种和“美”同一的“真”,依布瓦罗看,也就是“自然”。
这里要说明一句,新古典主义者所了解的“自然”并不是自然风景,也还不是一般感性现实世界,而是天生事物的常情常理,往往特别指“人性”。自然就是真实,因为它就是“情理之常”。新古典主义者都坚信“艺术摹仿自然”的原则,而且把自然看作是与真理同一,由理性统辖着的,这就着重自然的普遍性与规律性。所以在文艺与自然的关系上,新古典主义者很坚定地站在现实主义的立场。他们的口头禅之一就是亚里斯多德所提到过的“近情近理”,反对任何怪诞离奇的事出现于文艺。
为着要逼真,悲剧的主角就不应写成十全十美,最好带一点亚里斯多德所要求的过错或毛病。
但是要做到逼真,依新古典主义者看,最重要的事还是抓住人性中最普遍永恒的东西,这就是说,要创造典型。
上文已提到他们把自然,理性,真实和美都等同起来,其实在这些被他们等同起来的事物行列中,还应加上古典。
“因此,古典就是自然,摹仿古典,就是运用人类心智错所曾找到的最好的手段,去把自然表现得完美。”
布瓦罗在给帕罗的信里也认为“形成拉辛的是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莫里哀是从普洛特和特林斯那里学得他的艺术里最精妙的东西”。
摹仿古人怎样对待自然,这是方法的问题。
题材和人物当然是借用古典中已经用过的最好,但是更重要的是处理题材的方法。古典作品体现了表现自然的最好的方法,这些方法就是后人的规矩。后人一方面要直接从古典作品中抽绎这些规矩,但是另一方面还有一个既简便而又稳妥的办法,那就是仔细揣摩亚里斯多德的《诗学》和贺拉斯的《论诗艺》之类古典文艺理论著作,因为这些著作据说是已经替后人把古典作品中的规矩抽绎出来了。
布瓦罗认识到语言是跟着思想一起走的,所以要写得明晰,就先须想得明晰:“因此在写作之前先要学会思想。你的文词跟着思想,暧昧或明朗,全靠你的意思是晦涩还是清爽。假如你事先想得清清楚楚,表达的文词就容易一丝不走。”
四 “古今之争”,新的力量的兴起
古派以布瓦罗为领袖,主要代表旧势力;今派以写神话寓言的帕罗为主要发言人......今派之中涌现出一些新的文艺理论家,其中杰出者之一时圣厄弗若蒙。他之可贵,在于他表现出当时一般新古典主义者所缺乏的历史发展观点。
“......宗教,政治机构以及人情风俗都已经在这个世界里造成了很大的变化,所以我们应该把脚移到一个新的制度上去站着,才能适应现时代的趋向和精神。——《论古代人的诗》”
这是一个革命的号召,从这个号召声中,我们已经隐约听到了启蒙运动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