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学习了解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是于西方“新公共管理”(“政府再造”)浪潮持久广泛推进、公共管理改革紧张进行、公共管理教育大力发展的背景之下,总结传统人事管理经验及人力资源管理的新经验,吸收国外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为建立和完善适应国际潮流、适合中国国情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学科体系而进行的探索。在公共部门的法治化,它作为现代社会一个基本的治国原则,它也是现代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应坚持的原则。加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制化建设,其目的是为了规范政府的人事行政管理行为,避免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失误与偏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吸引优秀人才、合理使用人才、拥有优秀人才提供制度。它发挥着重要作用:
1确立政府人事行政管理的标准和规则,维护政府人事管理运行的秩序。
2.塑造公共部门人力资源成长和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政府的管理绩效。
3.依法行使政府人事行政管理权,有效地维护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
公务员是服务于公共部门,在公务员的法律关系中,一方面,国家和代表国家的行政机关,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具有独特的法律地位,这源于国家的权威性和主动性,它拥有的调控者的法律身份,享有完全的、充分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另一方面,公务员也被赋予了充分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因此,在国家与公务员的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是对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