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部门招募是指为了适应组织发展需要,依据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通过多种渠道吸引候选人来填补组织职位空缺的过程;而甄选则是指根据组织的职位需求,综合运用多种测评技术和方法,从某一职位的所有候选人中挑选出最合适的职位填补者的过程。以下是公共部门招募与甄选的三大原则。
第一,岗位匹配能力的原则。岗位匹配原则是任何组织必须遵循的人力资源招聘和甄选过程的黄金法则。岗位匹配的原则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一个人的胜任能力完全符合岗位要求;另一方面,该职位所要求的能力也能得到充分的实现,即所谓职得其人。
第二,选择原则。根据公共部门的战略规划和人力资源规划的原则招聘,选拔和招聘是基于职位空缺和职位描述。只有以岗位为出发点,根据岗位的实际需要来选拔人才,才可以更好地实现人与岗位需求之间的良好匹配,从而避免招错人,真正实现"正确的人与事相结合的科学”。否则,会带来负面效应,机构臃肿,效率低下。
第三,公平竞争原则。公平是指性别、身份、地位平均或平等,标准一致。公平竞争原则要求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招聘与选拔工作程序规范,所有求职者的评价手段和方法都应该一视同仁,用同样的客观尺度来衡量一切工作,不人为设置不等式约束,如性别、国籍、身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