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渔网思维→锥子思维
在提成制下,我们对待业务像渔网,只要是律师业务,往往不加区分,碰到哪一种业务就做哪一种业务,每一种业务都会去做,每一种业务都会去涉猎。
因为在提成制下,案源问题是律师们的大问题。尤其是青年律师,律师们都要自己出去找业务。首先是要有活干,才能养活自己。这也就是律师界传的为什么做律师需要关系的原因。律师事务所不负责为律师派活,不负责为律师们发工资,不负责青年律师的生计、保险、培养等各项事务买单,需要律师们各显其能,各显神通,到处去抓业务。
相应地,律师们在自己业务量不足的情况下,就只有所有的业务都去做,经济、民事、刑事、行政、非诉讼、法律顾问等等,不分专业,不分类型,抓到什么是什么。既然是这个样子,哪里还分什么专业?哪里还有资格去挑挑拣拣?所以,律师们的对业务的渴求,像极了“渔网”,一网下去,什么在里面都要拉上来。找到业务之后那当然是自己去做,是单兵作战。所以,律师们普遍成了“万金油”律师。
实践中也确实有律师想做某一类专业,想像大城市的律师一样,专门做知识产权律师,做家事律师,基金律师,投资律师等等。但是,在一个像我们临沂这样的城市,在一般的律师事务所做提成制律师,往往还是以诉讼为主。某一类的诉讼,往往很难集中到一部分律师手中。在众多的律师都在做诉讼业务的时候,某一类的诉讼案件,很难在一个律师那里集中起来足够的量。如果哪一位律师想做一个专业,业务会严重不足,收入会不足以满足自己的生活所需。
况且,做一个品类的法律服务,需要一些前期的投入,需要让整个法律服务市场上知道律师所做的专业,要树立形象,要做产品研发,要做出成型的产品来,要进行适当的包装。提成制律师事务所里,大家都习惯了有业务才计算成本,其他的公共成本要靠合伙人和律师分摊,说要拿出一部分资金来,去做一项还不知道前景如何的业务,没有人会同意这样做。而年轻律师又拿不出这么一笔钱来,更没有资金实力和业务实力来做这样的专业性研究和储备。
而实行公司化,就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什么业务都做了。
一是那样做的话,没法实现专业化,没法形成品牌,没法把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与别的律师事务所区分开来,也没有办法把自己的业务与别的律师的业务区分开来。
二是,公司化后的律所管理需要流程化、规范化,全部业务的流程化规范化,在公司化之初是很难做到的。我们需要集中精力,集中优势兵力,将我们挑选出来的业务做成精品。
三是要找出我们的优势业务,将其优势尽最大努力放大。
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做出舍弃,有所为有所不为。我们不能再继续做“渔网”,将所有我们遇到的业务都一网打尽,我们需要做“锥子”,将我们要做的优势业务,做到“一针见血”,做到顶端、极致。
其实,这样做,也是在形成我们的“壁垒”,要做就做到一个高度,让自己在短时间内达到一个新高度,让别人在短时间内无法赶得上,更无法超越。我们先行一步,先占领我们瞄准的市场,形成我们的品牌。